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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办发[2010]92号
【颁布时间】 2010-04-11
【实施时间】 2010-04-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8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无锡市人民办公室关于2009年民生工作涉残重点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接上页]

  (三)进一步规范适龄残疾人接受义务教育的跟踪管理,提高残疾人受教育率。根据《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残疾人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而目前我市适龄残疾人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与正常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要开展适龄残疾人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探索社区教育、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适龄残疾人接受教育率。
  
  (四)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工作,提高残疾人就业率。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一方面促使用人单位积极履行法定义务,另一方面为残疾人技能培训和就业扶持创造经济基础。宜兴市和锡山区要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方式,新区要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力度,从而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
  
  三、总体评价
  
  完成好的地区为:江阴市、滨湖区、北塘区。完成较好的地区为:崇安区、惠山区、宜兴市。基本完成的地区为:新区、锡山区、南长区。
  
  2010年,各地要进一步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再上新的台阶。
  
  
二○一○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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