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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央在京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和《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施办法》(国管财〔2007〕6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形势和中央国家机关实际,现将2010年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一)中央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的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处级以上)、取得或受聘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5年以上并担任处级以上职务的人员; (二)中央在京企业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人员、担任企业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职务的人员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二、继续教育内容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高级会计人员的特点和需求,结合当前形势,2010年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重点围绕我国当前经济形势与财政政策、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及指引、企业会计准则和税制改革等方面内容,共安排了18期培训班,每期培训班开设3-5个专题讲座(具体课程和安排见附件1),学员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不同的班次参加培训。 三、继续教育时间和地点 2010年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从7月13日开始,到12月1日结束。分别由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会培训中心、国家行政学院、北京交通大学培训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后勤干部培训中心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国家行政学院、十三陵石油培训中心、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承办。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培训的高级会计人员在报名时必须提交2006年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中央国家机关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附件3)、一寸免冠照片(1张),根据所选课程到报名地点交费报名(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对培训考核合格的学员,由培训单位统一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送发证机关进行继续教育登记。未按要求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不予登记。 (二)各部门、各单位在组织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过程中有何问题或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国管局反映。 联系方式:63096439kjc@ggj.gov.cn 二○一○年五月五日 附件1:中央国家机关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和课程安排 附件2:中央国家机关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附件3;中央国家机关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 附件1 中央国家机关高级会计人员 继续教育培训时间和课程安排 第一期7月13日-7月15日 专题:以EVA为导向的业绩评价与考核体系 企业重组并购中常见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我国经济调整中的难点和出路 培训地点:十三陵石油培训中心 第二期7月19日-7月21日 专题:后危机时代的中国战略定位与管理创新 国有企业改革与国有资本预算制度 提高执行力,打造高效团队 企业财务与风险管理 培训地点:国家行政学院 第三期7月22日-7月24日 专题:经济发展战略与财政政策支撑 创新思维与领导艺术 事业单位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和财务风险控制 工程项目审计和小金库治理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改革探索 培训地点:国家行政学院 第四期7月26日-7月28日 专题:我国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与热点分析 我国的财税体制改革研究 企业内部控制实施过程问题与对策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中的难点问题分析 培训地点:国家行政学院 第五期7月29日-7月31日 专题:后金融危机与我国宏观经济形势 央企如何应对国资委EVA绩效考核新政 提高执行力,打造高效团队 企业涉税风险规避及疑难问题解答 培训地点:国家行政学院 第六期8月2日-8月4日 专题:经济发展战略与财政政策支撑 创新思维与领导艺术 企业危机应对及化解 企业财务与风险管理 培训地点:国家行政学院 第七期8月4日-8月6日 专题:新会计准则执行情况分析与我国会计准则的全面趋同 企业所得税法与会计准则的差异分析及处理方法 如何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讲解 培训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第八期8月5日-8月7日 专题:我国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与热点分析 中国金融体制改革与当前金融政策 提高执行力,打造高效团队 税制改革对企业纳税的影响 培训地点:国家行政学院 第九期8月9日-8月11日 专题:经济发展战略与财政政策支撑 创新思维与领导艺术 事业单位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和财务风险控制 工程项目审计和小金库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