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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0]45号
【颁布时间】 2010-05-04
【实施时间】 2010-05-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714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0年就业促进行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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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开展五项农民工就业服务活动。开展“春风”行动,组织举办专场招聘会和开展送工活动,广泛收集适合农民工就业的岗位信息,帮助农民工求职择业。开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活动,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加强工资支付情况检查,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反弹。开展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专项服务活动,大力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拓展农村和县域就业渠道,强化信息技术服务和就业服务,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开展省际劳务协作活动,广泛采集用工信息,开展劳务对接,推介劳务品牌,扩大省外输出规模。开展农民工返乡创业促进活动,为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信息咨询、创业培训、技术支持、小额担保贷款、市场开发等服务,力争全年扶持10万农民工返乡创业,带动20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十六)开展四项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活动。开展春季就业援助专项活动,对就业困难人员逐户走访,开展上门送政策、送信息、送岗位、送服务就业援助活动,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一对一”就业帮扶,落实有关补贴政策,帮助他们尽快找到就业岗位。实施零就业家庭专项援助计划,建立“出现一户帮扶一户”的零就业家庭动态帮扶机制,确保每个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大力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充分发挥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的作用,积极为社区居民提供就业服务,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力争年底前全省60%以上的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实施公益性岗位安置计划,加大资金投入,拓宽公益性岗位领域,全年开发12万个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六、加强领导,强化保障,推动就业工作全面开展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政府要把就业工作作为民生之首,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定期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强对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部门的职责,实行就业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就业工作开展。
  
  (十八)创新工作机制,提高质量效率。加快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理顺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体制,整合人力资源市场和人才市场,加强乡镇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大力推进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垂直管理。健全完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推行就业失业实名登记制,建立就业失业人员数据库,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报告。建立失业调查统计制度,在统计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基础上开展城乡失业状况抽样调查,并按照国家规定适时发布。
  
  (十九)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工作需要。各地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就业资金投入,提前做好全年就业资金预算并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加快就业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各项补贴政策的落实和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的开展。同时,加强对就业资金使用的管理,定期开展专项检查,防止挤占、挪用。
  
  (二十)加强就业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视、广播等各种媒体,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就业形势、就业法规政策、就业服务活动、就业促进措施等,帮助各类求职者和企业了解政策、运用政策、享受政策,营造全社会关注就业、支持就业、促进就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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