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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8.3 开发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取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预售许可 8.4 开发企业未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 8.5 开发企业未将预售许可情况、商品住房预售方案、开发建设单位资质、代理销售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情况等信息在销售现场清晰明示 8.6 开发企业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 8.7 开发企业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8.8 开发企业散布虚假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 8.9 开发企业制定的销售合同格式或条款有免除自身责任、加重购房人责任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利的行为 8.10 开发企业未按照商品住房预售方案销售商品住房或主要内容发生变更的未报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 8.11 开发企业一房多售 8.12 开发企业未实行购房实名制,认购后擅自更改购房者姓名 8.13 开发企业采取内部认购等手段营造销售旺盛的虚假氛围,误导和欺骗当事人 8.14 开发企业销售商品住房时,未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8.15 预售销售方面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小 计 环节 编号 违法违规行为表现形式 发现 数量 处理数量 备注 9 销售 价格 9.1 开发企业发布虚假销售价格、哄抬房价 9.2 开发企业房价外违规加收其他费用 9.3 开发企业未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9.4 销售价格方面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小 计 10 竣工 验收 10.1 开发企业未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 10.2 开发企业未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10.3 竣工验收方面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小 计 11 房屋 交付 11.1 开发企业未能按合同约定按期交付使用 11.2 开发企业将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或者对不合格按合格验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 11.3 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合同约定面积与实际面积发生差异后不按规定和约定处理 11.4 房屋交付方面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小 计 12 其他 开发企业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如存在,请在备注中注明具体违法违规行为种类) 合 计 注:“发现数量”一栏填写各市检查中发现有前面所列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数量;“处理数量”一栏填写经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后, 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进行处理的项目数量。 填表人: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