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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实事求是,保证质量。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确定的目标和要求,对照《指导标准》,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验收,保质保量地完成检查验收任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制定宣传计划,加强与中央、地方主流媒体的沟通协调,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五五”普法期间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推广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果,为深化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查漏补缺,全面推进。要结合检查验收,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回顾,查找本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把这次检查验收作为一个推动工作、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过程,以此为契机,把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并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启动做好准备。 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为组织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根据《全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结合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实际,制定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1、 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情况汇报。 2、 每年制定工作计划或要点,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 3、 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和办事机构,配备有相应的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 4、领导换届后,做好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调整和充实。 5、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 6、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和研究部署年度工作。 二、着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 7、突出抓好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着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 8、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逐步深入人心。 9、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重点围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学习宣传《城乡规划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围绕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学习宣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围绕规范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市场,学习宣传《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 10、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建设部关于在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河北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及《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促进和谐行业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意见,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法律八进”活动。 11、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核、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的考核,并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培训工作。 12、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把公务员学法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组织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并将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培训,每年组织专业法律知识考试。 13、 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组织开展住房城乡建设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促进企业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职工法制教育、法律顾问等制度,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