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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总工会(工会),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为充分发挥煤矿企业班组、班组长和特聘群众安全监督员(以下简称群监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进一步加强班组建设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09〕212号)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强煤矿班组安全生产建设的指导意见》(总工发〔2009〕15号)以及《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实施办法》(总工发〔2005〕25号)的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煤矿安监局经研究决定,在全国煤矿开展争创优秀安全班组和优秀班组长、优秀群监员活动(以下简称“争创三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以不断提升班组管理水平和员工队伍素质为重点,以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完善班组安全建设管理制度为保证,切实加强煤矿安全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推进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总体要求:通过在全国煤矿广泛开展“争创三优”活动,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加强以煤矿班组为重点的现场安全管理,夯实筑牢煤矿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坚持选树典型、示范引导,培养和造就一大批作风优良、技术过硬、爱岗敬业、生产安全、团队和谐的先进典型,使其成为企业安全生产的坚固基石,最大限度地发挥班组、班组长和群监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二、活动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争创三优”活动要围绕安全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大局,贴近基层、贴近实际,立足于不同阶段、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科学谋划活动的主要任务、主要内容和方式方法,切实将“争创三优”活动融入企业安全基层基础工作的各个环节,渗透到班组安全建设的全过程。 (二)突出主线、统筹兼顾。要充分利用“争创三优”活动这一载体,抓住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这条主线,把开展“争创三优”活动与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班组安全建设结合起来;与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结合起来;与强化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提升员工整体素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不断深化。 (三)注重实际、务求实效。“争创三优”活动要紧紧抓住加强班组安全建设,落实班组长和群监员安全管理责任,解决影响和制约企业安全基层基础工作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促进班组安全建设、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的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扎实推进“争创三优”活动,不搞形式主义、不图虚名、不做虚功、不走过场,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产煤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总工会(工会)要加强对“争创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建立活动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将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好计划安排,明确活动的重点、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将“争创三优”活动具体化,一项一项地落实,及时了解活动的开展情况,分析问题,总结经验,进行指导和推动。 (二)搞好典型引路。各地区、各煤矿企业在开展“争创三优”活动中要注重基层、夯实基础,抓好典型培养,及时总结经验,推广成功做法;要选择一批班组建设相对薄弱的企业,重点加强指导;通过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的方式,及时总结推广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以点带面,推进“争创三优”活动的全面深入开展。 (三)突出争创特色。地方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在把握“争创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基本原则的基础上,从自身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制定出符合自身特点和需要的具体目标、工作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运用行之有效的活动方式和载体,强化活动效果。尤其要丰富活动内容,突出争创特色,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加强煤矿基层基础工作和班组安全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