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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通知提出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政策措施,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工作方案,明确目标,明确分工,明确责任,逐项抓实抓好。要把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与“三个突出”、“三个加强”紧密结合,把“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化、明细化,务求取得实效。 (三)加强检查,强化督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督促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年”活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市安监办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及时掌握各区(市)县、各部门和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并定期通报。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抓好传达学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注意发现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总结推广,运用典型推动工作,在全社会掀起宣传热潮,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开展。 二〇一〇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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