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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财综[2010]20号
【颁布时间】 2010-05-07
【实施时间】 2010-05-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773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3页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09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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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2]83号,财预[2003]470号,发改价格[2004]672号
  
  
  
  四十九
  
  海洋
  
  
  
  
  
  
  
  
  
  
  
  ▲
  
  224.海洋废弃物收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预[2002]584号,发改价格[2005]2648号,发改价格[2008]1927号
  
  
  
  
  
  
  
  (1)倾倒
  
  
  
  
  
  
  
  
  
  
  
  (2)海洋废弃物检测
  
  
  
  
  
  
  
  
  
  ▲
  
  225.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3]2号, 四部委令第31号
  
  
  
  五十
  
  测绘
  
  
  
  
  
  
  
  
  
  
  
  ▲
  
  226.测绘成果成图资料收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76号
  
  
  
  
  
  ▲
  
  227.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同上
  
  
  
  
  
  ▲
  
  228.测绘仪器检测收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同上
  
  
  
  五十一
  
  档案
  
  
  
  
  
  
  
  
  
  
  
  ▲
  
  229.档案收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30号,财预[2003]470号
  
  
  
  
  
  ▲
  
  230.科学技术档案信息资源收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同上
  
  
  
  五十二
  
  保密
  
  
  
  
  
  
  
  
  
  
  
  
  
  231.保密证表包装材料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国保[1991]48号,财预[2003]470号
  
  
  
  五十三
  
  外文局
  
  
  
  
  
  
  
  
  
  
  
  
  
  232.考试考务费
  
  
  
  
  
  
  
  
  
  
  
  (1)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发改价格[2006]2308号,发改价格[2009]1586号
  
  
  
  
  
  
  
  (2)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6]2308号,发改价格[2009]1586号
  
  
  
  五十四
  
  贸促会
  
  
  
  
  
  
  
  
  
  
  
  ▲
  
  233. 证照费
  
  缴入中央国库
  
  
  
  
  
  
  
  
  
  (1)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
  
  
  
  [1992]价费字236号,发改价格[2004]2839号,财预[2009]79号
  
  
  
  
  
  
  
  (2)不可抗拒力证明书费
  
  
  
  [1992]价费字236号,财预[2009]79号
  
  
  
  
  
  
  
  (3)ATA单证册收费
  
  
  
  财综字[1995]162号, 计价费[1996]378号,财预[2009]79号
  
  
  
  
  
  ▲
  
  234.认证费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236号,财预[2009]79号
  
  
  
  
  
  
  
  (1)商标注册认证
  
  
  
  
  
  
  
  
  
  
  
  (2)对外经济贸易文件认证
  
  
  
  计价格[1999]1165号
  
  
  
  
  
  
  
  (3)对外经济贸易单证认证
  
  
  
  
  
  
  
  
  
  ▲
  
  235.涉外(台)经济贸易争议调解费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236号,财预[2009]79号
  
  
  
  五十五
  
  仲裁委
  
  
  
  
  
  
  
  
  
  
  
  ▲
  
  236.仲裁收费
  
  缴入地方国库
  
  国办发[1995]44号,财预[2009]79号
  
  
  
  
  
  
  
  (1)案件受理
  
  
  
  
  
  
  
  
  
  
  
  (2)案件处理
  
  
  
  
  
  
  
  五十六
  
  红十字会
  
  
  
  
  
  
  
  
  
  
  
  
  
  237.造血干细胞配型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7]73号,发改价格[2008]305号,红总函[2008]14号
  
  
  
  五十七
  
  各有关部门
  
  
  
  
  
  
  
  
  
  
  
  ▲
  
  238.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缴入中央或地方国库
  
  财综[2008]44号,发改价格[2008]1828号
  
  
  
  
  
  
  
  (1)检索费
  
  
  
  
  
  
  
  
  
  
  
  (2)复制费
  
  
  
  
  
  
  
  
  
  
  
  (3)邮寄费
  
  
  
  
  
  注: 1、人防办收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含国家机关人防办、中直机关人防办代收的部分。
  
  2、《收费目录》中的“证照费”为一级收费项目,包括有关部门和单位收取的各类证书工本费、证照工本费等子项目。
  
  3、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仲裁收费管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19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所属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收取的仲裁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地方仲裁委员会收取的仲裁收费由地方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收费管理权限自行决定是否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
  
  4、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暂停征收电力监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9]49号)规定,暂停征收电力监管费。
  
  5、标注“▲”号的项目为有关企业直接负担的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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