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办发[2010]26号
【颁布时间】 2010-05-15
【实施时间】 2010-05-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77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四川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四川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09〕24号),设立四川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简称省侨办),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统筹协调全省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涉侨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省侨务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相关法规草案并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二)调查研究全省及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向省委、省政府提供侨务信息,提出相关建议。
  
  (三)负责全省侨务工作,统筹、协调省直有关部门、社会团体涉侨工作,指导市(州)侨务工作。
  
  (四)开展归侨侨眷工作,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省内的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组织开展涉侨捐赠并参予监督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联系指导省内涉侨社团工作。
  
  (五)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侨界的联谊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和涉藏侨务工作。
  
  (六)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组织开展重大涉侨经济、科技、文化合作与交流及涉侨宣传、华文教育工作。
  
  (七)调查研究我省引进侨资、侨智的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开展引进华侨华人资金、技术、人才工作,为省内侨资企业服务,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
  
  (八)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四川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设6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
  
  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秘、机要、信息、行政、财务、会务、档案、安全保密、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侨务政策理论研究和侨务大事记、侨务年鉴、侨务志的编纂工作。
  
  (二)国内处。
  
  贯彻执行侨务工作政策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调研国内侨务工作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开展涉侨捐赠工作并参与监督管理;负责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华侨回川定居事宜、困难归侨侨眷的救济扶贫工作、侨务信访和涉侨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国外处(港澳台处)。
  
  负责调查研究国外侨情,提供国外侨情信息;研究提出我省开展国外侨务工作的建议和发展规划;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侨界的联谊服务工作;组织、安排重要涉侨团组出访;承担华侨华人知名人士、重要社团、企业来川接待工作及其相关事宜的审核报批;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和涉藏侨务工作;联系省内涉侨社团工作。
  
  (四)经济科技处(投诉协调处)。
  
  贯彻执行涉侨经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组织开展涉侨经济、科技调研,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开展引进华侨华人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组织我省企事业单位与华侨华人开展经济贸易、科技合作与交流;承担协调涉侨经济等投诉的具体工作,依法保护华侨华人的合法权益;联系省内涉侨商会的工作。
  
  (五)文教宣传处。
  
  贯彻执行侨务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联系海外华侨华人新闻机构、文化团体和华文教育机构,开展对外宣传及文化交流工作;负责全省侨务系统海外华文教育及其外派华文教师的选派工作;负责我省华裔青少年夏(冬)令营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四川侨报》的编辑发行;承担涉侨新闻发布工作。
  
  (六)人事处。
  
  承担省侨办、省侨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承办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荐和省侨联换届、成员变动的有关报批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其办事机构的设置方式,由省侨办党组根据省委规定确定。
  
  四、四川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及其办事机构
  
  四川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简称省侨联)是中共四川省委领导下由归侨侨眷组成的全省性人民团体,按照中国侨联章程开展工作。其办事机构为省侨联办公室,设在四川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