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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 (一)全面推进许昌新区建设 53.认真落实许昌新区建设总体方案,按照“8个高水准”和“大发展,上水平,做示范,求实效”的要求,加快推进“三个集中,六个一体”。大力实施173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58亿元。〔由各位副市长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许昌县、魏都区政府等负责落实。〕 54.高标准完成许昌新区总体规划及各类配套规划,实现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由副市长张宗保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规划局、许昌县、魏都区政府等负责落实。〕 55.加快主导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由常务副市长杨献波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56.做精做优花木产业和现代农业,协同发展生态旅游业,增强产业支撑。〔由副市长熊广田牵头,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旅游局负责落实。〕 57.加快魏武大道、创业大道等一批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三村”改造和新型社区建设力度,完善综合功能,提升承载能力。〔由副市长张宗保牵头,中原电气谷、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许昌县、魏都区政府、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等负责落实。〕 58.大力发展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服务事业。〔由副市长秦春梅牵头,市教育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等负责落实。〕 59.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由常务副市长杨献波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负责落实。〕 60.3年内将许昌新区9万农村人口全部转为城镇人口。〔由副市长翟化夫牵头,市公安局负责落实。〕 (二)积极构建现代城镇体系 61.着力打造“一中心五组团”,加快构建市区、新区、县(市)城区、中心镇协调发展的现代城镇体系,力争城镇化率增长2个百分点。〔由副市长张宗保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62.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加快县城、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鼓励返乡农民工就地创业,积极引导非农产业和农村人口向县城和城镇转移。推进城镇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把县城发展成为20万以上人口的中等城市,辐射带动农村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由副市长张宗保、翟化夫、郑传德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各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三)全面提升城市建管水平 63.全面完成市区重点区域专项规划、乡镇规划和中心村规划。〔由副市长张宗保牵头,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64.开工建设北外环东段、许都路东段、解放路南段、文化街东西段、东湖游园,以及三八路、议台路、文惠街人行道改造等82个城建重点项目,大力推进半截河、东关社区等40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完成投资110.5亿元。〔由副市长张宗保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建重点项目协调办、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许昌县、魏都区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65.编制完成许昌区域性交通枢纽规划,加快建设民航异地航站楼,开工建设石武客专许昌东站、长途汽车站等工程,打造综合交通枢纽。〔由常务副市长杨献波、副市长张宗保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等负责落实。〕 66.全面启动城市数字化管理,深入推进管理精细化和夜景灯饰化,扎实开展交通秩序、广告设置等专项整治,严格控制私搭乱建,提升供水、供气、供热、公交等公用事业服务水平。〔由副市长张宗保牵头,市城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67.巩固扩大“四城同创”成果,全面达到国家创模考核要求,扎实推进文明城市创建,致力把许昌建设成为生态宜居的现代化城市。〔由副市长张宗保牵头,市环保局、市文明办负责落实。〕 五、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68.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创业带动就业,争创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由常务副市长杨献波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 69.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全年培训20万人以上。积极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抓好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全年新增个体工商户1.5万户,城镇新增就业5万人、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8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8000人。〔由常务副市长杨献波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负责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