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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开展五项行动。(1)建功立业行动。大力推进基层“一线工作法”,组织广大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者等党员积极投身全市改革突破、创新提升“两个年”活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服务保障功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在全市基础性、重点性项目建设、世博安保和文明城市创建等一线工作中开展法律服务,在一线工作中建功立业。(2)下访约访行动。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层层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各级领导要切实抓好公开接访、带案下访和重点约访,确保不发生越级上访和重点访;广大党员要建立与群众的密切联系,积极排忧难解,充分发挥信访“第一防线”作用,扎实做好维护和谐稳定各项工作。(3)排忧解难行动。党员领导干部定期下基层搞好调查摸底,指导联系点理清工作思路,帮助解决司法行政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督促落实各项工作。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大力推动民主建设,推动党建工作创新。(4)亲民惠民行动。公开对外承诺,集中办好一批便民惠民实事;关心关爱生活困难群众等弱势群体,切实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深入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5)志愿服务行动。紧紧围绕“富民、育民、惠民、便民、健民、安民”六大民生工程,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走上街头、深入群众,开展法律服务志愿行动,发挥模范作用;积极推进党员佩戴党徽、亮牌示范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作用,大力开展“共产党员示范岗”、“共产党员先锋号”等创建活动。 机关基层党组织还要围绕服务中心、改进作风、建设队伍,以“争当排头兵,创建服务型机关”为载体,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结合起来,坚持和完善结对共建、领导干部与党员群众定期对话交流和在职党员参加居住社区“一人一岗”等制度,深入开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活动,切实改进作风,全面树立为民、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 3、示范带动,晋档升级(2011年7月到2012年“七一”前)。主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典型示范。紧紧围绕向建党90周年献礼,集中宣传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典型的事迹,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标杆”。二是提升晋级。实行工作水平提升目标管理,列出提升目标、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逐项进行落实,确保党组织“五个好”顺利实现、党员“五个带头”的比例有较大提高。三是集中整改。对党组织完成“五个好”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集中整改,对未达到“五个带头”要求的党员,指定优秀党员开展结对帮扶,促其提高。 4、认真总结、健全机制(2012年7月到十八大召开之前)。重点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总结,整理提炼经验做法,健全完善争创机制。主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系统总结。全面总结活动成果、先进典型和工作中的好做法,主要是“六看”:看各阶段工作是否达标,看公开承诺事项是否落实,看各项重点工作是否达到预期进度,看党建基础是否进一步夯实,看广大党员精神面貌是否有新的转变,看人民群众对活动开展是否满意。二是组织评议。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评议。评议满意率达不到80%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制定出下一步整改提升方案。三是完善机制。将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长效机制。 四、工作方法 1、明确目标,公开承诺。组织广大党员对照“五个好”和“五个带头”目标,对照全局重点工作和每个阶段的重点任务,开展“对照目标差什么,立足岗位干什么,赶超目标怎么办”大讨论,逐一制定争创目标任务,实行“三定位一承诺一公开”制度,即定目标、定任务、定措施,并通过公示栏、党员大会等形式,做出公开承诺,定期将承诺事项落实情况向群众公开。 2、督导检查,适时点评。上级党组织要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进行点评,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方向。对争创积极性低、工作表现差、群众威信低的党员,及时进行教育转化和引导。争取在评定“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五个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中取得好成绩。 3、选树典型,进行表彰。结合年度工作总结或阶段性工作小结,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采取适当方式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奖励。2010年“七一”前后,将推出一批先进人物和先进典型进行集中宣传;2011年建党90周年和2012年“七一”前,局党委将表彰或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一批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