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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监督放便函[2010]39号
【颁布时间】 2010-02-08
【实施时间】 2010-0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0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卫生部监督局关于下发《2010年全国放射卫生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接上页]

  北京
  
  辐射安全所
  
  
  
  6
  
  8月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培训班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依据,放射诊疗设备、大型辐照装置等职业病危害评价
  
  青海
  
  辐射安全所
  
  
  
  7
  
  10月
  
  省级放射卫生监督骨干培训班
  
  放射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放射卫生监督要求等
  
  深圳
  
  监督局
  
  附表2
  
  2010年全国放射卫生进修计划
  
  
  
  
  
  序号
  
  培训时间
  
  培训内容
  
  地点
  
  组织单位
  
  
  
  1
  
  6月15日-7月30日
  
  核辐射物理学、辐射剂量学、放射卫生学、放射化学、核辐射测量技术、电离辐射生物效应、辐射损伤医学处理、突发放射性事件应急、放射医学管理与辐射防护进展
  
  长春
  
  吉大公卫学院
  
  
  
  2
  
  10月15日-11月30日
  
  核物理基础、辐射剂量学、放射医学、放射卫生学、放射卫生监督、放射检测技术及放射剂量估算和核事故医学应急处理的基本方法等
  
  苏州
  
  苏大放医公卫学院
  
  附表3
  
  放射卫生专业硕士学位教育计划
  
  
  
  
  
  
  
  吉大公卫学院
  
  苏大放医公卫学院
  
  
  
  培养方向
  
  公共卫生硕士(MPH,放射卫生方向)
  
  放射医学硕士(放射卫生方向)
  
  
  
  报名时间
  
  2010年4月1日-30日
  
  2010年11月1日-30日
  
  
  
  报名地点
  
  吉大公卫学院
  
  苏大放医公卫学院
  
  
  
  报名条件
  
  医学院校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
  
  取得学士学位至少一年的医学类、预防医学类本科毕业生
  
  
  
  学制
  
  二年半至三年,学分制管理
  
  三年,学分制管理
  
  
  
  培养模式
  
  非全日制、在职学习形式,集中授课与网上教学相结合,完成规定学分后,参加外语、流行病学、社会医学统考,成绩合格后获得学位
  
  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学完规定学分并成绩合格者,颁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家硕士学位英语考试,并通过论文答辩,授予硕士学位
  
  
  
  统考科目
  
  免试入学
  
  免试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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