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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为期两年的专项行动已经结束,在两年的工作中,各级质监部门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工作中有创新、有成绩,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为质监事业的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其中,北京、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南、广西、海南、重庆、贵州、陕西等省级局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工作扎实,亮点突出,成效显著,值得表彰。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大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民生计量工作亟待进一步深化。虽然此次专项行动总体上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影响广泛。但是有的地方由于人员、经费、地理位置等诸多条件限制,加之进市场的难度大,进医院的阻力大,进社区的人力少,部分地区进展并不够深入,四个走进没有完全到位,同时,由于此次专项行动只涉及四个方面,并没有覆盖更广泛的民生计量领域,民生计量工作还有很大的空间需要拓展,还有很多的工作需要深化。 (二)民生计量长效监管机制亟待进一步健全。专项行动中,集贸市场由于经营者流动性大,计量器具使用和更换频繁,不能长期保证稳定的受控状态,再加上衡器作弊方法和手段日益隐蔽,作弊现象依然严重,极大地损害了群众利益,扰乱了市场计量秩序,成为计量投诉的热点,也成为计量监管的难点;乡镇以下医疗卫生单位由于分布广泛,条件较差,再加上交通不便,计量器具受检率低的现状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计量监管仍存在困难;民生计量经费渠道得不到有效保障,单纯依靠减免费用只能解决一时之需,不是治本之道。因此,亟待进一步建立民生计量长效监管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民生计量监管难题,推进民生计量工作。 (三)计量技术机构服务能力亟待进一步提高。专项行动中,有的地方计量技术机构的服务能力有限,不能覆盖辖区监管范围,制约了民生计量工作的进一步拓展,亟待进一步加大对计量技术机构的投入,提高各级计量技术机构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充分发挥计量技术机构在民生计量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寻找工作突破口,以适应新形势下民生计量工作的需要,为民生计量工作的发展提供重要的技术保障。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为了巩固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深化民生计量工作,落实计量惠民措施,推动计量事业发展,现就下一步工作要求如下: 一是要进一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深化民生计量工作。各地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巩固专项行动的成果,适时组织“回头看”,要在大中城市的集贸市场全面推广“四统一”制度,其他地区全面实现“四落实”制度;在医疗卫生单位全面建立医疗卫生单位为主、质监部门监督、患者投诉的三位一体长效监管机制;在眼镜店全面建立“配、验、检、保、监”制度;在民生计量领域全面推行计量器具检定合格公示制度。在此基础上,要积极组织开展“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主题行动,在集贸市场、加油站、医院、眼镜店、餐饮业和商店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领域扎实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树立诚信计量典型。 二是要进一步拓展民生计量领域,拓宽计量惠民范围。各地要结合地方实际,在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把民生计量工作的范围进一步拓展到其他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例如加油站、餐饮业、商店超市、粮食棉花市场等,开展计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行为。进一步拓宽计量惠民范围,注重向农村、乡镇转移,注重向弱势群体倾斜,做到民生计量领域处处有监管,时时有保障。 三是要进一步推广专项行动经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地要建立健全民生计量工作的联动机制、保障机制、承诺机制和监督机制。要继续加大与职能部门的协调力度,建立健全由政府牵头、以质监部门为主、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的民生计量联动机制;要继续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要把检定费用纳入当地财政预算范围,逐步建立以政府财政支持为主渠道的民生计量经费保障机制;要继续建立和完善经营者自我承诺机制,引导经营者自律,发挥经营者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要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大力发展社会义务计量监督员、协管员队伍,充分发挥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