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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珠海市2010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横琴新区警务和综合管理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2010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安监〔2010〕48号)的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珠海市2010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O一O年二月二十八日 珠海市2010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以及全市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暨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的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10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重点>的通知》(粤安监〔2010〕47号)精神,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继续开展以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此,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严执法、除隐患、降事故、保安全、促发展”为主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行政执法监察力度,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使“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和非法建设)和“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明显减少,我市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市局成立市“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张菠局长任组长,张经纬副局长、陈子蕾支队长任副组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和一、二、三科科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执法支队,办公室主任由陈子蕾支队长兼任。 三、工作重点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既要全面开展,又要突出重点。各区、经济功能区要根据本地区的特点和实际,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今年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以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为重点,主要突出对以下行为坚决打击和查处: (一)未经安全生产许可从事生产、经营、建设,许可证过期仍然从事生产、经营的,试生产未备案的; (二)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三)超出安全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储存的,未经依法批准擅自改、扩建的; (四)群众举报和上级督办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重大隐患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五)2009年以来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列为挂牌整治的; (六)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七)瞒报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的; (八)未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 (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十)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 (十一)未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 (十二)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十三)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专项行动贯穿于全年执法监察工作之中,各区、经济功能区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规律,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计划准备阶段(2月底前) 1.制定方案。各区、经济功能区结合去年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今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和工作要求。 2.宣传发动。通过开展动员教育、利用新闻媒体的作用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重要意义,增强社会参与并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企业不断增强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社会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3月1日至10月31日) 1.全面排查。各区、经济功能区要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对所辖范围内的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对非法违法及违规违章问题要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逐级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