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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推动消费较快增长。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努力增强居民消费能力。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推动企业建立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继续推进汽车和摩托车下乡、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促进旅游、文化、教育培训、家政等服务消费。完善城乡消费设施和商贸流通体系,加快农村商业便利连锁店和商品配送中心建设,扩大“农超对接”范围,鼓励发展消费信贷,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 大力拓展国际国内市场。推动企业加快建立健全营销网络,引导支持中小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和专业市场等平台拓展市场,鼓励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和产品展示,吸引境外采购商到浙江设立采购中心。加快国家级、省级出口基地建设,健全大通关体系,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和保单融资规模,完善国际贸易预警和摩擦应对机制。鼓励企业“走出去”发展,支持优势企业并购境外企业和知名品牌、投资建立生产基地和经贸合作区,支持工程建设企业与制造业企业联手拓展国际市场。扩大先进技术和装备进口,增加紧缺资源性商品进口和储备。 三、着力加强科技创新和节能环保 切实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深入实施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进一步完善区域创新体系,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和人才集聚的良好环境。大力推进创新平台和载体建设,加快省科研创新基地建设,新建一批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一批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及试验基地、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力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切实落实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创新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机制,推进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加大对自主创新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加快推动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大力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完善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实施可再生能源利用等12个重大科技专项,实施节能技术推广等10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推进一批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建设,组织推动社会发展领域科技研发和成果应用,抓好一批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重大项目。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标准化和品牌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扎实开展国家级标准化项目试点工作,综合运用技术标准、质量监管、品牌培育等措施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制定实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深入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加强省级重点创新团队建设,重视高技能人才培养和企业家人才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资源要素保障和节能环保。深入实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加快生态省和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强化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和集约节约利用。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我省实体经济的支持,加快发展创业投资、产业投资,拓展企业上市等融资渠道,努力争取中央国债投资、企业债券发行额度。积极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产业,扩大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推进地方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加强土地资源保障和节约集约利用,深化耕地保护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推动市县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抓好节约集约用地六大工程和百万造地保障工程,完善低丘缓坡、滩涂围垦综合开发规划和利用机制,积极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工程,扩大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大力实施节能降耗十大工程,严格执行重点耗能行业能耗限额标准,抓好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改造和建筑节能,加大高效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推广力度,深入推动节水、节材等工作。继续深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整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加强水环境治理、城市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和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八大水系、平原河网水质和大气环境质量。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深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开展各类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强森林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启动25个循环经济试点基地和100项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工业循环经济“733”工程,建设一批工业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示范园区和循环农业示范区。 四、着力拓展发展空间和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