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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根据各省辖市上报汇总情况,2010年全省已淘汰和计划淘汰各类涉水企业102家,预计可减排化学需氧量1.71万吨。 以上合计,2010年全省化学需氧量减排总量预计为11.11万吨。 (二)二氧化硫减排。2010年我省二氧化硫减排措施以燃煤电厂脱硫工程和小火电机组关停等结构减排措施为重点,同时对重点区域及重点行业实施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工业污染源治理,提高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率,实现工程减排和监管减排。 1.燃煤电厂脱硫工程。截至2008年年底,全省12.5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和5万千瓦及以上供热机组全部建成脱硫设施,总装机容量19510兆瓦。其中的28家电厂55台现役机组(总装机容量7083兆瓦)脱硫治理工程在2010年有新增结转减排量,预计减排二氧化硫14.27万吨。 2.结构调整减排。我省2010年计划对十大行业落后产能项目实施淘汰,涉及废气排放行业有:淘汰小火电机组221.85万千瓦,淘汰炼铁产能45.1万吨,淘汰炼钢产能32.2万吨,淘汰铝产能2.38万吨,淘汰铁合金产能8.2万吨,淘汰焦炭产能65万吨,淘汰水泥产能895万吨,淘汰玻璃产能282万重量箱,淘汰有色金属产能9.9万吨。 根据各省辖市汇总上报情况,2010年全省计划淘汰各类涉气企业49家,同时已关闭的39家淘汰企业有新增结转减排量,预计2010年全省结构减排二氧化硫总量为11.1万吨。 3.非电企业工程治理。根据《2010年河南省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10年我省计划对平顶山石龙区、义马渑池城区大气污染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对区域内焦化、水泥、建材、水玻璃和煤化工、冶金、刚玉等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实施全面治理;计划对铅冶炼、焦化、电解铝、皮毛皮革加工等重点行业实施综合整治。 根据各省辖市汇总上报情况,2010年全省计划对70家非电工业企业实施脱硫治理,预计减排二氧化硫3.64万吨。 以上合计,2010年全省二氧化硫减排总量预计为29.01万吨。 五、减排目标可达性分析 (一)化学需氧量减排目标分析。通过实施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含中水回用)、工业企业废水深度治理等措施,2010年全省预计减排化学需氧量11.11万吨。扣除新增排放量9.07万吨后,化学需氧量净减排量为2.04万吨,比2009年减排3.2%。 (二)二氧化硫减排目标分析。通过实施燃煤发电机组脱硫工程、结构调整、非电企业工程治理等措施,2010年全省预计减排二氧化硫29.01万吨。考虑到总量减排监察系数的影响以及电力企业脱硫装置投运率及部分关闭企业受国家公告关闭名录影响等不确定因素,方案从保守角度计算(按各项减排措施预计减排总量的50%计算),预计2010年全省二氧化硫减排量约为14.5万吨,扣除新增排放量9.88万吨后,二氧化硫净减排量为4.62万吨,比2009年减排3.4%。 六、保障措施 为全面完成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确保实现“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实施以下保障措施: (一)严格污染减排目标考核,落实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实行节能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的规定,将污染减排作为一项约束性指标,列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综合考评体系,对没有完成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地方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二)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按照《2010年河南省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认真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对黑河、蟒河、安阳河、金堤河等污染较重的流域,平顶山石龙区、开封尉氏、义马渑池城区等污染较重的区域,铅冶炼、焦化、电解铝、皮毛皮革加工等污染较重的行业,地表水饮用水源地,以及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铬渣无害化处置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整治目标是使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削减。该项工作由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监察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9个部门参与共同完成。 (三)开展环境容量预算工作,优化环境资源配置,实现环境容量高效利用。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和产业聚集区对总量指标的需要,重点支持符合产业政策、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清洁生产水平高、污染物排放少、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实现排放总量优化配置、环境容量高效利用。 (四)严格环评监督管理。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格落实项目环评审批规定,充分发挥环评审批“控制闸”、“调节器”和“杀手锏”的作用。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排放、产能过剩项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积极开展钢铁、有色金属、化工等行业的规划环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着力解决建设项目违法问题,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治理作为解决建设项目违法问题的重要手段,分期分批清查“十一五”期间审批项目特别是产能过剩行业建设项目环评执行情况,严肃清查和处理项目审批、设计、建设、试生产和验收各环节的突出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