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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卫疾发〔2010〕98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厅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0年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陕西省2010年疾控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做好免疫规划、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地方病防治工作,促进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 1、加强专业人员培训。省疾控中心和西安、宝鸡市疾控中心要继续组织实施“疾控卫士”培训项目。省级各有关业务单位要继续办好疾控中心主任培训班和实验室检验、现场流行病学、重点疾病防治等专项培训班,各市、县也要开展相关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能力。 2、全面开展岗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各级疾控机构要按照《疾控专业岗位大练兵大比武竞赛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岗位学习练兵活动,在充分练兵的基础上,自下而上逐级开展岗位比武竞赛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加强疾控机构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各级疾控机构要按照《陕西省市县级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及有关要求,加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省、市疾控中心要完善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开展质量控制和质量评价管理工作,加强对市、县的技术指导。 二、积极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 加强对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的指导,组织完成市级疾控机构绩效考核。推进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化建设。各市要完成对县级疾控机构的绩效考核。 三、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和预警预报工作 继续加强疫情报告质量管理,积极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和疾控机构基本信息报告质量。加强疫情信息利用和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定期分析疫情信息。完善疫情信息每月发布制度,对部分市、县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四、积极预防和快速有效处置突发传染病疫情 加强疫情监测、预警、预报工作。一旦爆发疫情,要快速反应,做好疫情报告、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传染(污染)源控制、消毒、实验室检测、健康教育和医疗救治等工作。 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县级疾控机构要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定期深入学校检查疫情信息报告、卫生防病、健康教育指导建立和防病措施落实情况。 五、大力推进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 1、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积极争取财政部门落实市、县级疾控机构实施免疫规划工作必需的经费,继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工作落实。做好疫苗针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2、加强常规免疫和对流动儿童接种工作的管理,以县为单位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有效接种率达90%。组织实施好脊灰疫苗、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确保无脊灰状态,全力推进“消除麻疹行动计划”的实施。 3、加强预防接种和疫苗管理。认真执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加强对预防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的准入、管理。加快推进全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工作,逐步对接种门诊进行评审验收并统一挂牌。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儿童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以及漏种儿童的及时补种工作。加强边远、贫困和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的免疫规划管理工作。 六、继续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 (一)艾滋病、性病防治 贯彻落实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完善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政策和策略。开展《陕西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评估工作。加大艾滋病、性病防治宣传力度,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艾滋病、性病监测和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做好高危人群专项筛查工作。扩大干预措施的覆盖面,落实高危人群干预措施,开展预防性传播干预工作。加强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管理。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继续扩大对感染者随访,提高抗病毒治疗等工作的可及性和规范化程度。积极推进实施第二轮全国综合防治示范区和全球资金艾滋病项目,整合国际、国家和地方资源。 (二)结核病防治 继续落实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加强疫情报告、病人追踪、转诊和管理。巩固全省以县为单位DOTS覆盖率、新涂阳病人发现率和治愈率。积极开展耐多药结核病防治、TB/HIV双重感染防治以及重点人群和流动人口的结核病防治等工作。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开展第五次全国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好全球基金结核病防治项目。开展《陕西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02-2010)的终期评估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