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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洛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洛政办[2010]29号
【颁布时间】 2010-02-26
【实施时间】 2010-02-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4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农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审办事项联办事项工作制度目标责任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7.加大项目争取力度,确保争取项目资金逐年增加。
  
  8.政风行风评议在全省同行业和全市各部门达到先进水平。
  
  (二)承诺责任事项
  
  1.认真为企业为群众办理的实事。
  
  (1)加快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完善区域性沼气物业服务公司和村级服务网点,力争使农村户用沼气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2)积极抓好蔬菜生产,切实搞好近郊老蔬菜基地改造和新发展蔬菜基地工作。
  
  (3)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建设一批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和农业观光园。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准入。
  
  (4)开展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广大农民素质,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打基础,每年培训5万人次以上。
  
  (5)认真做好12316三农服务热线工作,做到热心、真心、诚心服务。
  
  2.认真履行党风廉政责任。
  
  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章制度,对中层以上干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做好廉政谈话、廉政考核和民主评议工作。加强对职工廉洁自律教育,提高全体职工廉洁从政自觉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勤俭节约,克己奉公,严肃工作纪律,恪守工作职责,形成纪律严明、廉洁勤政的良好风尚。
  
  3.认真履行提高效能责任。
  
  (1)对市主要领导交办的事项逾期不结,责任追究。
  
  (2)对于市委、市政府的督办件,有时间要求的,争取按要求办结,无时限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3)对企业和申请人提出的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请办事项,必须做到“有求必应,当天办结;当天不结,上门服务;三天不结,报告市府;逾期不结,责任追究”。
  
  4.认真履行部门合作责任。
  
  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努力做到与其他部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实现协调联动服务,避免因信息沟通不畅而造成的重复劳动、无效劳动、低效劳动。参与需多部门联合办理的事项,要主动沟通、主动协调,当职责不清发生矛盾时,及时报市机构编制部门甄别区分。
  
  5.认真履行信访稳定责任。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信访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依法反映问题提供便利条件。做好本部门干部职工的思想稳定工作。
  
  6.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制度,制订安全预防预案,健全完善安全措施,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定期对全体人员进行防盗、防传染性疾病、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保密及预防其他各类安全事故教育,增强安全意识,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7.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责任。
  
  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对本单位做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发布的各类规章制度性公文的内容、程序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检查和监督,纠正其中可能存在的违法情况,避免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确保各项行政许可事项正确实施。
  
  8.认真履行文明创建责任。
  
  (1)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创建工作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2)建立健全制度,强化目标管理,努力提高基础性、经常性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深化“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创新型”机关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创新和丰富机关文化,不断提高创建文明单位的层次和质量。
  
  (4)借鉴吸收好的经验,丰富创建内涵,以创建工作推动农业产业上台阶,促进农业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
  
  9.认真履行机关文化建设责任。
  
  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创新型”机关为目标,按照“和睦、合作、合拍、和谐”的要求,营造机关文化,提高机关效能,激发机关干部想事、谋事、干事、干成事的敬业精神,培养机关干部勇于创新、敢于负责的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机关服务发展的活力和后劲。
  
  大力弘扬机关主流文化,努力建设民本文化,树立“人民为大”、“以民为本”的理念;建设效率文化,提倡“崇尚行动,雷厉风行”;建设协作文化,提倡“直接沟通,拒绝繁琐,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建设责任文化,拒绝拖延,拒绝敷衍塞责,关注结果,赏罚分明;建设用人文化,坚持民主用人,讲绩效用人,在主战场考核人,依靠全员选干部,考核执行力提干部;建设爱心文化,提倡“相互尊重,相互鼓励,乐于分享,共同承担”;建设廉政文化,倡导自觉自律,主动接受他律,为职工干事创业提供有力的精神支持和智力保障。
  
  十、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十一、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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