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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龙岩市政府
【发文字号】 龙政综[2010]77号
【颁布时间】 2010-02-26
【实施时间】 2010-02-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41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龙岩市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201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保送生具体办法由市教育局另文下达。
  
  六、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工作
  
  综合素质评定合格的考生,根据志愿,按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的投档总分择优录取。
  
  七、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的组织管理
  
  (一)市、县(市、区)分别成立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改革领导小组,负责考试、招生相关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市、县(市、区)教育局和教师进修学校要加强对中小学校长、教师的培训,使广大教育工作者了解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的方向和要求。
  
  (三)各普通中学要积极推进评价与考试制度的改革,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教师积极参与研究和探索,并以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现代教育评价思想,转变传统的考试评价观念,消除对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疑虑,使中小学考试评价制度的改革得到社会的广泛支持。
  
  (四)县(市、区)教育局应对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及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控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学校、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高中阶段招生中可能损害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市、县(市、区)教育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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