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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办发[2010]45号
【颁布时间】 2010-02-25
【实施时间】 2010-02-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5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应急体系规范建设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考核办法采用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由市应急办组织实施。日常考核主要考核信息报送工作,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突发事件和应急管理信息报告工作并进行量化考核的通知》(锡政办发〔2009〕332号)为依据,每季汇总公布;年度考核由市应急办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采取统一组织、分组互查、现场抽查、量化打分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评分细则附后)。考核成绩由市应急办负责汇总,考核结果报市政府审定后公布。按年度考核总得分,评选出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通报表彰。
  
  四、活动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市(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将活动内容传达到基层各单位和有关人员,各有关负责人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围绕活动要求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和行动方案。
  
  (二)认真组织落实。各市(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规范年活动安排的总体部署,把规范活动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狠抓落实,要围绕主题,结合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务求实效。
  
  (三)做好活动衔接和总结汇总工作。各市(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办法,做好自我考核工作,自我考核情况应于2011年1月初报送市应急办。
  
  附件:1.无锡市应急体系规范建设评比考核单位
  
  2.无锡市应急体系规范建设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1:
  
  无锡市应急体系规范建设评比考核单位
  
  一、市(县)、区: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二、有关部门和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人保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信电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住保房管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城管局、市粮食局、市体育局、市物价局、市旅游局、市民防局、市外办、市机关管理局、市民宗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无锡工商局、无锡质监局、无锡检验检疫局、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市校管中心、市文管中心、市医管中心、市体管中心、市园管中心、市公建中心、市轨道办、市太湖办、江南大学、无锡机场、无锡火车站。
  
  三、重点企业集团:无锡供电公司、电信无锡分公司、移动无锡公司、联通无锡公司、中石油无锡分公司、中石化无锡分公司;市广电集团、市政公用产业集团、市交通产业集团、市城发集团、市产业发展集团、市国联集团。
  
  附件2:
  
  无锡市应急体系规范建设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单位: 总分:
  
  
  
  
  
  序号
  
  项目
  
  基分
  
  计分办法
  
  得分
  
  
  
  1
  
  组织体系建设
  
  10
  
  1、市(县)、区未成立应急管理办公室或应急职能不明确的扣3分,人员、办公场所、经费缺一项扣1分;
  
  2、有关部门和单位未明确处置指挥机构、办事机构或工作机构的扣3分,人员、办公场所、经费投入有1项不落实的扣1分;
  
  3、未落实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责任制或责任不明确的扣2分;
  
  4、未建立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的扣2分;
  
  5、未有应急工作年度总结和计划的扣2分。
  
  
  
  
  
  2
  
  值守应急工作
  
  15
  
  1、各市(县)区未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的扣3分;
  
  2、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未落实值守制度的扣2分;
  
  3、值班制度不完善、无值班台账或值班台账记录不全扣2分;
  
  4、值班人员每脱岗、漏岗或用门卫和公勤人员代为值班一次扣1分;
  
  5、值班室设置明显不合理、设施设备不能满足值班工作需要扣2分;
  
  6、未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扣3分;
  
  
  
  
  
  3
  
  信息报送工作
  
  20
  
  1、考核意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突发事件和应急管理信息报告工作并进行量化考核的通知》(锡政办发[2009]332号)文件执行;
  
  2、将上述“通知”中的原考核对象扩大至本意见规定对象;
  
  3、本项为日常考核内容,每季汇总,年终综合平均后按20%计入总分。
  
  
  
  4
  
  应急预案体系
  
  15
  
  1、市(县)、区未按要求和需要编制应急预案的扣3分;预案编制质量不高、要素不全、组织和责任不明确或机制不合理、未及时更新完善的每项扣1分;
  
  2、有关部门和单位未按规定和要求编制预案扣3分,预案编制质量不高、不及时更新、不能满足处置工作需要的扣每件1分;
  
  3、年度未组织过预案学习、培训或演练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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