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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各应急预案未按要求上报备案的扣2分; 5、基层单位应急预案编制不到位、质量不高的扣3分。 5 应急保障体系 15 1、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组建不到位或队伍专业技能弱、临战应急迟缓的扣3分; 2、未按要求完成与市应急平台互联互通的扣2分; 3、应急设备不能适应本级应急需要、未按预案或行业条线要求进行应急物资储备、未定期进行应急资源调查登记的每项扣2分; 4、市(县)政府、市有关部门和单位未建立咨询专家库或专家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6 突发事件处置 15 1、对事件隐患未能进行排查、评估、登记和建立监测预警机制扣2分; 2、先期处置不力扣2分,负责人未及时到达现场每次扣2分; 3、未及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扣3分; 4、不能有效协助上级部门进行处置扣2分; 5、因处置不当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故扣3分; 6、处置不当、延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1次扣5-10分。 7 应急科普宣教 10 1、年内未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的扣2分; 2、年度未对应急管理骨干、基层单位分管领导、重点企业负责人或技术骨干进行过培训的扣2分; 3、年内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和有关知识宣传活动,应急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较好,编印科普手册并发放的每项加1分; 4、有政府门户网页的加2分。 5、发表应急管理有关文章的,市级报刊每篇加0.5分、省级报刊每篇加1分、国家级报刊每篇加1.5分。 备注:扣分时各项基分扣完为止,不倒扣;加分时总加分不多于8分;因某项工作特别突出或特别不力的,评审组可视情在总分中适量增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