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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1、建设党员教师示范工程,健全民办学校党组织。以创建优秀“共产党员示范行业”为目标,开展“共产党员教学能手”和“学生最喜爱的党员教师”活动为抓手,树立榜样和典型,助推学校教育质量的提升;强化各类学校党组织建设工作的落实,切实指导属管地民办学校建立党组织,完善管理功能,在推动民办学校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32、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总结“十一.五”期间我市教育事业取得的成就和经验,编制好“十二.五”规划。 33、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规范招投标和项目资金监管;做好教育系统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增长和恢复灾后重建政策、教育惠民政策以及贯彻落实市委办、政府办《关于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意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34、强化教育督导,落实教育发展保障政策。以督导各项教育政策落实为抓手,推动完善保证教育优先发展的体制,促进各级政府落实教育规划优先、财政投入优先、公共资源配置优先,推动“三个增长”的进一步落实,协调相关方面落实对教育发展的保障支持政策;狠抓“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继续开展“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年度复查评估,指导区县认真做好迎接国家对“两基”工作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继续开展对县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做好对蓬溪县政府教育工作的市级复查评估,指导蓬溪县政府做好迎接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督导评估工作;积极开展对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综合督导评估,充分发挥好教育督导评估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中的导向作用。 35、加强各级教育行政机关效能建设。推进机关文化建设,创建学习型、效能型、服务型、节约型机关;强化机关作风建设,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增强机关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加强机关人员专业化建设,提高工作引领能力;加强政务公开,抓好保密和教育宣传工作;加强重点工作的督查指导,确保中、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和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