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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府办发电[2010]12号
【颁布时间】 2010-02-24
【实施时间】 2010-0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77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3.建立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月报和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通报全省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随时掌握总体工作情况,根据全省总体工作要求及时调度,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4.保证经费、人员、装备“三到位”。各地要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专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内并及时足额拨付,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配备计算机、照相机、扫描仪、GPS以及用于外业核查的车辆等必要装备,同时要调集充足的人员力量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5.掌握法律法规和政策界限。各地要认真学习和研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用好用足用活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掌握界限,特别要把握好灾后恢复重建、扩大内需、农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土地政策,准确区分合法与违法的界限,防止因政策把握不当引起的工作失误。
  
  (四)严肃查处问责。
  
  各地对通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土地违法问题要及时整改,从严予以处置,既要处理事、更要处理人。按照相关要求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没收的坚决没收,该移送的坚决移送,该追究责任的坚决追究,绝不允许以罚代法、以纪代刑,以保证行政处罚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各级监察、国土资源部门要联合查办、挂牌督办并公开曝光重大、典型土地违法案件,通过坚决查处重大、典型案件,坚决纠正违背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供地、搭车用地、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等问题,切实维护土地管理良好秩序。
  
  对符合15号令第3条规定问责条件的要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由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部门共同实施问责;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查处而不依法查处的严格按照15号令第16条的规定落实责任追究。
  
  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凡是未依法查处到位的一律不得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未依法处理到位即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按非法批地处理。
  
  附件
  
  四川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魏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
  
  薛康省政府副秘书长
  
  宋光齐国土资源厅厅长
  
  成员:
  
  郑备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黄一公安厅纪委书记
  
  赵振铣监察厅副厅长
  
  李泽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徐志文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胡相全农业厅副厅长
  
  邱建住房城乡建设厅总规划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徐志文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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