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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苏卫医[2010]24号
【颁布时间】 2010-02-24
【实施时间】 2010-02-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8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江苏省卫生厅、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等关于印发《江苏省“志愿者医院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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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完善保障措施。(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为志愿医疗服务工作协调工作机构的日常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2)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志愿医疗服务组织和志愿医疗服务活动进行捐赠、资助。(3)根据有关规定加强志愿医疗服务经费管理。(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参与或支持志愿医疗服务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志愿医疗服务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5)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志愿医疗服务公益性宣传。(6)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应当研究制定相关措施,鼓励、支持医务人员参与志愿医疗服务活动。
  
  五、组织管理
  
  1、全省二级以上医院以医院为单位全部成立医疗服务志愿服务组织,动员本单位职工积极参加。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以县(市、区)为单位成立志愿医疗服务组织。各志愿医疗服务组织可以有自己的章程、专用名称和标志。
  
  2、根据《江苏省志愿服务条例》的规定,各志愿医疗服务组织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法登记,并可以加入各级志愿者协会成为其团体会员。
  
  3、各志愿医疗服务组织按照其章程开展志愿医疗服务活动,招募、登记、培训、考核志愿者,组织实施志愿医疗服务项目,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4、各志愿医疗服务组织应当以适当方式组织招募志愿者,公告志愿医疗服务项目和志愿者条件、数量、服务内容。所招募的志愿者应当符合相应服务所需要的条件。
  
  5、建立医疗服务志愿者注册制度,鼓励志愿者注册长期参加志愿医疗服务活动。志愿医疗服务组织应当向注册志愿者颁发由省志愿者协会规定式样的志愿者证。
  
  6、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志愿医疗服务组织要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志愿者的合法权利。
  
  六、督导考核
  
  1、各级工作组织要建立“志愿者医院服务”活动督查指导和考核评价制度,开展经常性的督导、考评活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医疗机构开展“志愿者医院服务”活动情况纳入“全面改善医疗服务、推进医德医风建设”专项行动,统一部署、督导考核。
  
  2、各志愿医疗服务组织建立志愿者考核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参加志愿医疗服务的志愿者进行考核,建立以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星级认定制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将医务人员参加志愿医疗服务的情况纳入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核、医师定期考核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医务人员绩效工资发放、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
  
  3、各级文明委(办)要把开展志愿医疗服务活动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
  
  4、各级共青团组织要认真履行志愿服务组织协调的日常事务,建立健全志愿者招募、培训、服务、管理程序,会同有关部门定期评选表彰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者组织。
  
  5、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人员招聘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在志愿医疗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医学院校毕业生;对表现突出的其他志愿者在医疗服务中予以适当照顾。
  
  七、活动安排
  
  1、2010年第一季度:省成立“志愿者医院服务”工作组,制定下发省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各市、县(市、区)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织,根据省实施方案,制定工作计划。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含民办医院)成立工作组织和办事机构,建立志愿服务组织,招募志愿者,启动开展“志愿者医院服务”活动。
  
  2、2010年第二季度起~2010年年底:以医务人员和医学院校学生志愿者为骨干,广泛深入开展院内志愿医疗服务活动,探索开展院外和其他内容范围的志愿医疗服务活动,并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和制度建设。
  
  3、2011年第一季度:省召开“志愿者医院服务活动”阶段性总结会议,总结交流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全面推行多形式的志愿医疗服务活动。
  
  4、2011年第二季度起~2012年年底:广泛、深入、全面开展“志愿者医院服务”活动,形成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形成盖边沉底、人员稳定的医疗服务志愿者队伍,建立起具有江苏特色的“志愿者医院服务”模式。
  
  附件:
  
  江苏省“志愿者医院服务”工作组成员名单
  
  组长:郭兴华省卫生厅厅长
  
  副组长:韩松林省文明办副主任(省委宣传部)
  
  沈海斌团省委副书记、省志愿者协会常务副会长
  
  黄祖瑚省卫生厅副厅长
  
  成员:朱卫国省教育厅副厅长
  
  侯学元省民政厅副厅长
  
  胡同军省总工会副主席
  
  李蓁省妇联副主席
  
  吴国彬省科协副主席
  
  蔡新成省残联副理事长
  
  李玉宁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秘书长
  
  张建平省老龄办主任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黄祖瑚省卫生厅副厅长(兼)
  
  副主任:陈信芳省文明办活动处处长
  
  张金宏省卫生厅医政处副处长
  
  成员:蒋丽团省委志工部主任科员
  
  张兆臣省教育厅学生处副处长
  
  仲锦省民政厅政权处处长
  
  张海涛省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部长
  
  李良慧省文明办活动处主任科员
  
  骆风琴省妇联宣传部部长
  
  刘福在省科协普及部部长
  
  王荣省残联组联处副处长
  
  郝宁省红十字会事业发展部副部长
  
  周玉杭省老龄办副主任
  
  张炳新省卫生厅医政处副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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