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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龙岩市政府
【发文字号】 龙政综[2010]74号
【颁布时间】 2010-02-24
【实施时间】 2010-02-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85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龙岩市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十二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方案、“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一)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学习培训
  
  重点要认真学习研究国家、省发改委关于“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和要求,探讨规划编制工作创新,研究我市“十二五”规划的基本思路、主要内容、规划主线、发展目标、建设重点等。主要通过学习文件、外地考察、组织培训、专题研讨等形式开展。
  
  (二)开展规划前期重大发展问题研究
  
  把规划前期研究与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和调研课题有机结合起来。总体规划前期研究邀请国内高层咨询机构开展,专项规划主要是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或和直接委托相关研究机构进行。
  
  (三)起草龙岩市“十二五”规划纲要
  
  在调查研究、资料(意见)征集、课题研究等基础上,由起草小组编制《龙岩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征求各方意见,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报送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四)编制重点专项规划
  
  围绕“十二五”总体发展目标要求,编制全市重点领域(行业)建设发展的专项规划。主要由对应领域和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开展编制工作。重点专项规划目录和任务分工详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我市“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
  
  (五)组织编制各县(区)“十二五”规划纲要
  
  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总体发展目标和建设任务为基础,各县(市、区)政府自行组织编制、论证、审定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定领导挂帅,专人(部门)负责,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为规划编制工作提供充分的人员、经费、设备等保障。
  
  2、加强衔接,协同推进。要加强衔接和协调,做到下级规划服从和落实上级规划,同级规划各有分工、各有侧重、衔接协调,使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的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融为一体。同时,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认真协助责任单位开展相关规划编制工作。
  
  3、科学规划,创新方法。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科学测算经济指标,科学确定发展目标,突出空间性、可操作性和地方特色,避免上下雷同、交叉重叠的内容,增强规划的针对性、可行性和有用性。
  
  4、突出项目,强化支撑。各类规划既要高瞻远瞩,理清发展目标、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更要脚踏实地,强化规划的现实性和项目支撑。总体规划的各项工作重点都要有相应的项目支持,各专项规划也要列出规划期的建设项目。要加强与省级规划相衔接,争取我市有更多项目列入省级规划。
  
  5、统筹安排,按时完成。各责任单位要统筹安排规划编制工作,及时与省级对口部门沟通汇报,并向市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相关规划并及时报送,确保“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保质保量地顺利完成。
  
  龙岩市“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意见
  
  为充分发挥总体规划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增强规划的现实性和针对性,有效引导资源配置方向,“十二五”时期我市需要在一些关键领域和重要方面制定重点专项规划,作为总体规划实施的重要支撑,与总体规划同步组织编制。根据全省“十二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有关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就我市组织开展“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十二五”专项规划的定性及分类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号)精神,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细化,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指导特定领域发展以及审批、核准特定领域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特定领域相关政策的依据。
  
  专项规划要重点围绕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水、矿产等重要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教育、卫生、文化、就业等公共事业以及高新技术、新兴产业等领域编制专项规划。重点专项规划的编制,要突出战略性和可操作性,力求目标量化、任务明确、重点突出、布局合理、措施可行。专项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5年,也可根据需要展望到2020年,到编制下一个五年规划时再滚动修订;对一些技术进步和市场变化快的产业可以缩短或灵活确定规划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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