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济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济发[2010]6号
【颁布时间】 2010-02-23
【实施时间】 2010-02-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90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中国软件名城的意见(2010)

[接上页]

  (三)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落实国家和省鼓励软件服务业发展的投融资政策,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软件服务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软件服务企业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合同质押、信用保险等业务。积极支持软件服务企业资产重组、股份制改造,通过上市和发行债券等形式融资。探索建立创业投资引导资金,支持软件服务企业发展。建立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健全财政资金对融资担保机构的风险准备金补助机制,支持担保机构为软件服务企业提供担保服务。
  
  九、加强组织领导,为创建软件名城提供有力保障
  
  建立协同推进中国软件名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工作渠道和协调机制,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调整充实济南市创新型城市建设推进委员会,统筹协调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的领导,以把握方向、统筹协调、增加投入、营造环境为工作重点,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各部门都要强化责任,齐心协力,最大限度地支持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要依据本决定和《济南市创建中国软件名城若干政策》,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