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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发文字号】 厅函[2010]23号
【颁布时间】 2010-02-23
【实施时间】 2010-02-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9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地籍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地籍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厅函〔2010〕23号)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现将《2010 年全省地籍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三日

  
  
2010年全省地籍管理工作要点

  
  2010 年全省地籍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保护保障、节约集约、维权维稳、依法依规、有责有方”的基本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深化土地调查成果应用和强化土地产权管理为主线,夯实基础,完善制度,开拓创新,不断提升地籍管理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为国土资源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围绕中心,深化农村土地调查成果应用
  
  1.完善农村土地调查成果。进一步贯彻落实《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按照全国土地调查办的要求,完善农村土地调查和基本农田调查成果,全面完成县级农村土地调查和基本农田调查任务;结合各地情况,做好市级农村土地调查成果的数据建库、整理、分析和专题图件修编;按照全国土地调查办的统一部署,在完成标准时点统一更新工作基础上,结合城镇土地调查汇总数据,完成专项用地调查统计工作。
  
  2.完成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任务。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和2010 年土地变更调查的要求,组织开展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着力做好调查成果的维护和更新,建立调查数据库动态管理和更新机制,完善土地变更调查制度,确保
  
  按期完成2010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任务。
  
  3.深化农村土地调查成果应用。围绕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深化农村土地调查成果在农用地转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中对地类、权属、面积等审核和管理中的应用,规范地类确认和更正程序;利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推进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调查和登记发证工作,研究探索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具体意见,充分发挥土地调查成果在“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中的作用,不断深化服务。
  
  二、夯实基础,推进数字地籍调查工作
  
  4.基本完成城镇数字地籍调查。结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着力推进城镇数字地籍调查工作,因地制宜,落实计划、落实经费、落实队伍,切实做好土地权属调(核)查工作,确保调查成果质量。争取年内基本完成城镇数字地籍调查任务。
  
  5.稳步推进村庄数字地籍调查。以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发〔2010〕1 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为着力点,结合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土地证书查验、宅基地登记资料整理等,研究探索村庄数字地籍调查的工作目标、技术路线和方法要求,提高村庄数字地籍调查成果质量和工作效率。
  
  6.完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按照《浙江省数字地籍调查技术规范》、《浙江省地籍调查数据库规范》的要求,完善地籍基础数据库。结合日常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建立地籍数据库动态更新机制,确保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的一致性和现势性。大力推进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健全完善系统功能,满足日常地籍管理工作的需要,全面提升地籍管理水平。争取年内累计90% 市、县、区完成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三、健全制度,切实加强土地产权管理
  
  7.着力建章立制。根据《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和部《土地登记办法》等,结合我省实际,着力研究土地统一登记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尽早完成《浙江省土地登记条例》的起草和上报工作。立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开展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研究,制定规范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具体意见,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环境,有效防范和化解土地使用权抵押融资风险。积极探索地下(上)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围填海形成的土地登记等办法,为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提供服务。认真做好《浙江省土地登记操作手册》的制定,规范土地登记行为,不断提高土地登记规范化水平。
  
  8.着力农村土地产权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10 〕1 文件精神,按照省政府与国土资源部签署的《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合作协议》要求,以开展“千乡万村送服务”活动为切入点,着力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一是以开展村庄数字地籍调查为抓手,大力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研究制定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具体问题的政策处理意见,积极主动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力争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率达到90%以上。二是提前谋划,在总结我省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中权属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村住房“两改”中的土地权属管理意见,明晰农村土地产权,为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土地权益保障。三是按照“全面探索、局部试验,封闭运行,结果可控”的原则,加强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的研究,积极探索集体土地使用权权能实现方式,发挥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物权效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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