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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发文字号】 厅函[2010]23号
【颁布时间】 2010-02-23
【实施时间】 2010-02-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9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地籍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9.着力土地权属争议调处。从维权维稳,改善民生出发,切实抓好土地权属争议排查化解工作。结合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和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加大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之间的权属争议调处力度,以先行调解为手段,完善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建立疑难案例集体研究制度,规范调处行为。进一步落实因土地权属争议或土地登记确权引发群众信访等群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着力开展因土地登记确权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特别是败诉原因的分析研究,建立土地权属争议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上报制度,探索建立相应信息库,以及时掌握全省各地土地权属争议和有关复议诉讼信息,研究提出规范意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审时度势,提升地籍管理服务水平
  
  10.加强地籍规范化建设。从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建立现代地籍管理制度需要出发,以健全完善土地登记的程序和方法为重点,以大力推进数字地籍调查和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为手段,全面实施地籍规范化建设,创新地籍管理体制,建立规范土地登记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达标考核工作,由市为单位抓好落实,明确目标,理清思路,确保年内累计80% 的市、县(市、区)通过达标考核。
  
  11.加强地籍业务培训。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加大地籍人员业务培训力度。上半年举办1-2 期全省土地登记人员上岗培训班,下半年举办1-2 期土地登记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适时举办1-2 期地籍综合业务知识和专项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地籍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组织召开1-2 次专题研讨会,及时研究地籍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12.加强地籍创新研究。进一步认清当前形势、把握发展全局,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十二五”地籍管理目标,精心谋划地籍发展方向。以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和加强地籍成果应用为着力点,开展地籍管理创新研究,积极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地籍的基础、手段和保障作用,促进地籍管理工作更加有效地为国土资源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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