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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许昌市政府
【发文字号】 许政办[2010]50号
【颁布时间】 2010-02-23
【实施时间】 2010-02-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0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宣传方案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宣传方案的通知
  
  (许政办[2010]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许昌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宣传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许昌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宣传方案

  
  为提升市民群众对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利用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做好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卫生条件,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合、全民参与为原则,通过周密部署、分步实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宣传活动,为2011年在市区全面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奠定基础,进而实现我市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目标。通过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宣传工作,达到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群众知晓率100%、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主要方式群众知晓率100%、市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行为形成率100%、农村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行为形成率50%以上。
  
  二、宣传范围、宣传对象和内容
  
  宣传范围:许昌市区中心区、魏都区、许昌县老城区、经济开发区、东城区、许昌新区。
  
  宣传对象:宣传范围内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各类社会团体成员、大中小学学生、社区居民。
  
  宣传内容:传统的垃圾混合收运、混合处理的弊端,城市生活垃圾的构成与分类,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重要意义,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优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主要方式,目前我市垃圾处理工艺和现状,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相关情况,涉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法律法规、地方规范性文件。
  
  三、宣传形式
  
  (一)媒体宣传
  
  1.报纸宣传。《许昌日报》和《许昌晨报》分别在重要版面开设宣传专栏,每两周一次。4月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集中宣传月”期间,许昌日报社和市创建办要联合举行“许昌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知识竞赛活动”,以有奖问卷形式,在《许昌晨报》主要版面刊登,6月底抽奖,给予获奖者一定的物质奖励。责任单位:许昌日报社、市创建办。
  
  2.电视宣传。许昌电视台负责在2月底前制作“许昌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宣传片”,时长8分钟左右,在许昌电视台各频道适时播出,并放在许昌电视台网站,提供下载播放。宣传片制作费用由许昌电视台和市创建办寻求企业冠名解决。4月、11月在许昌电视台制作两期《聚焦30分》专题节目。在《许昌新闻》、《许昌零距离》、《生活前沿》开设专栏节目,进行动态宣传报道。在许昌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公共频道,采用文字飞播形式,播出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相关内容;采用文字形式制作公益广告,利用咨询平台,定期播出宣传口号。在图文频道和数字影视频道,利用图文演示、播放影片间歇广告、文字飞播等形式宣传。制作公益广告,在数字影视频道播出影片间歇播放宣传口号。责任单位:许昌电视台、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
  
  3.利用无线广播宣传。许昌人民广播电台在2月底前,制作“许昌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录音宣传资料”,时长8分钟左右,放在许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免费提供下载播放。制作《行风热线》、《百姓热线》专题节目宣传。在《许昌新闻》栏目中开设专栏宣传。制作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公益广告在许昌人民广播电台全天节目中插播。每季度制作1期《政策信息解读》节目宣传。责任单位:许昌人民广播电台。
  
  4.利用计算机网络宣传。在许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专题”栏目,2月底前,在专题网页中提供“许昌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宣传片”和“许昌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录音宣传资料”下载和在线播放服务,提供各类宣传资料学习下载。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在我市网民较为集中和活跃的“春秋论坛”、“许昌新网”、“许昌信息港”、“许昌生活网”、“大河论坛-名城许昌”等网站论坛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专题”,及时收集网民的意见、建议,反馈解决情况。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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