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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海省政府
【发文字号】 青政办[2010]28号
【颁布时间】 2010-02-20
【实施时间】 2010-02-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2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和发展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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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加快业务结构调整
  
  (一)积极实施多元化的经营战略,促进事务所做大做强。事务所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及时调整业务结构,拓宽服务领域,坚持“一业为主、多业经营”的发展战略。在巩固审计、验资传统业务的同时,根据市场经济发展及自身发展的需要,积极开拓财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代理记账、税务代理、法律等服务以及其它财务规划方面的服务业务。有条件的事务所还应积极走出去,努力开拓省外业务,争取将事务所的服务延伸到域外。通过外联内扩扩大事务所业务规模,积极争取各种执业资质,提升服务能力,增强竞争力。
  
  (二)大力开辟市场需要的特色服务领域,做精做优中小事务所。中小事务所要深入研究我省经济发展的趋势和中小企业发展战略,确定自身市场定位,根据自身的服务特点,在审计、验资、会计咨询、税务代理等业务中,可根据自身特点选择一至两项自己擅长的业务优先发展,形成特色,以便在市场竞争中树立品牌,扩大影响,开拓市场,形成业务优势。同时,中小事务所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集中精力发展保险、银行、铁路、电力等行业中的某一行业的会计服务,力争做精做优,以形成自己独有的品牌优势,实现中小事务所的科学发展。
  
  四、建立健全规范高效的行政审批、监管运作机制
  
  (一)加强行政许可,严格市场准入。省财政厅要根据相关规定,严格审批事务所,做好备案把关工作。未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员、未在事务所专职执业人员、在申请设立事务所前3年内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人员,不得担任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在执业活动中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不满3年的事务所,不得申请设立证券期货资格事务所。要及时跟踪了解事务所有关信息和动态,监督事务所业务活动,防止出现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事务所之外的其他中介机构和个人不得承办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不具备证券期货资格的事务所,不得承接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禁止事务所一所多章、分头签发业务报告等行为。
  
  (二)加强行政监管,提高行业公信力。财政监督检查机构要发挥监管职能作用,建立事务所基本信息和业务报备制度,定期检查行业执业情况,做好行业信息披露工作,增加执业行为透明度,提高行业公信力。要建立并实施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退出机制,严厉惩治通同作弊、挂名签字、兼职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执业出具报告、屡被投诉举报或有多次不良记录的事务所,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有效行使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惩处的权力,科学合理地引导事务所规范发展。要不断建立和完善定期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审批与审查相结合,监管与服务相结合,打击不良风气、违规行为与表彰先进、弘扬正气相结合,寓监管于服务之中。
  
  (三)加强协调沟通,共促行业发展。财政部门应主动与审计、税务、工商、证券监管等部门、行业协会沟通、协调,建立经常性、有效性的沟通机制,资源共享,互相通报检查情况和检查结果,或联手对有关案件进行调查处理,避免多头监管、重复检查,节约行政执法成本,提高监管效率,建立高效的行政监管运作机制,从而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五、提升事务所内部治理水平
  
  (一)营造有益于事务所健康发展的合伙文化。合伙文化是事务所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培育和形成的统一的职业定位、价值取向、发展理念、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行业协会应引导事务所在继承传统文化精髓的基础上,汲取现代管理的成果,构建符合注册会计师职业特征、有益于事务所健康发展的合伙文化。事务所应当大力倡导包括诚信、民主、平等、合作、包容、协商等在内的合伙文化要素。
  
  (二)健全有效的执业质量控制制度。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对业务质量的控制负有更为直接的领导责任。要实现做精做专、做大做强,事务所合伙人(股东)重视提升专业素质和风险控制能力。要贯彻“质量至上、客户至上、服务至上”的理念,健全质量控制制度,合理确定风险责任。要建立以质量、责任、风险控制为导向的业务人员业绩评价、薪酬及晋升的政策。要建立特定条件下、特殊业务需要的内部治理机制、质量决策政策、控制程序、控制层级、标准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加强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建设。围绕“质量和风险控制严格、竞争有力有序”目标,建立起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内部治理指南为指导,以协议章程范本为依托,以内部治理评价系统为支持的完整的事务所内部治理规范体系。加强对事务所内部治理规范体系的宣传和培训,组织对事务所内部治理情况进行评价,并辅之以必要的监督检查,推动事务所加强内部治理,建立“权责清晰、决策科学、管理严格、和谐发展”的内部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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