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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
【发文字号】 合农产[2010]1号
【颁布时间】 2010-02-20
【实施时间】 2010-02-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2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推进合肥市农业产业化“双百双千”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二)畜禽加工业。
  
  以和威、雨润、温氏、森淼、长风、肥西老母鸡、安泰、明基、徽商食品等骨干企业为依托,重点发展肉制品加工,大力发展皮革、肠衣、羽绒等畜禽副产品加工,开发特色畜禽产品加工。
  
  (三)乳制品加工业。
  
  以伊利乳业、现代牧业、白帝乳业、黑牛双蛋白等骨干企业为依托,重点发展专用乳粉、UHT奶、长保质期巴氏杀菌奶和乳饮料、冰淇淋等制品;加强原料奶营养与加工特性研究,建立优势奶源基地。
  
  (四)食品加工业。
  
  以华泰、真心、小刘、百年、旺旺、青松等骨干企业为依托,重点发展坚果炒货和面制等食品产业,大力开发休闲食品、调味品产业。
  
  (五)蔬菜、水果加工业。
  
  以顶绿食品、徽之皇食品、同泰食品、金绿食品等骨干企业为依托,大力发展普通蔬菜加工,开发脱水蔬菜、水果罐头加工以及蔬菜、食用菌、水果等深加工等。
  
  (六)饲料加工业。
  
  以新希望、通威、湘大、大北农、华仁、华亿、九牛等骨干企业为依托,重点发展高效、低残留、无污染的新型饲料添加剂产品,以及发展水产、生猪、奶牛、家禽等专用饲料。
  
  (七)林产品加工业。
  
  以光大木材、天龙木业等骨干企业为依托,充分利用我市70万亩林业资源,重点发展人造板、木浆造纸的生产加工,以及副产品的加工利用。
  
  (八)种子加工业。
  
  以丰乐、隆平高科、荃银和天禾等一批农作物研、繁、加、销于一体的种子骨干企业为依托,大力发展种子加工业。
  
  (九)水产加工业。
  
  以东宝、丰绿、佳佳龙虾、长临渔场、丙子水产等骨干企业为依托,打造“中国淡水龙虾之都”品牌,重点发展水产品内销和出口,探索龙虾废弃物的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
  
  (十)其他加工业。
  
  大力发展烟草、饮料、中药材、纺织、秸秆综合利用等农副产品加工业。
  
  五、主要措施
  
  (一)科学规划,加强宏观指导。
  
  围绕“双百双千”发展目标,科学编制《合肥市“十二五”食品和农产品千亿产业发展规划》,各县(区)结合本地资源优势,根据市农产品加工业千亿产业发展规划,切实编制和实施县(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引导农业加工业合理布局,渐进发展,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各县区要突出3-5个重点产业、产品进行培育和扶持,做大做强,形成特色。同时要求根据发展规划,落实分步实施的办法和措施,纳入实施单位目标考核重要内容。
  
  (二)优化结构,建好原料基地。
  
  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突出地方特色,按照工业对原料的需求和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的要求,引导原料生产逐步向专业化、基地化方向发展,建立与加工企业配套的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和无公害生产示范区,实现由“生产什么就加工什么”到“需要什么就生产什么”的转变,同时,积极引导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与我市优势农产品产业集中区相对接,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办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等方式,积极参与种植、养殖和原料基地建设,并兴办稳定的农产品加工专用原料基地,保证企业原料需求。
  
  (三)培育龙头,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企业。
  
  各地要选定一批有影响的比较优势农产品加工企业作为龙头企业,予以重点扶持,继续按照“政策扶持强龙、机制创新活龙、资金融合壮龙、多元投入建龙”的思路,加速农业企业的集群发展,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一是引导企业提高管理水平,要以打造核心竞争力为出发点,从体制改造、机制健全、组织完善等方面引导企业努力提高管理水平,促进企业转型。二是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引导企业由产品生产经营向品牌生产经营的转变,尽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驰名商标,提高名牌产品市场占有率。三是鼓励企业做大做强。要积极鼓励和扶持一批基础好、生产规模较大、有发展前景的加工龙头企业围绕主导产业,利用资金、技术、品牌、市场等优势,通过联合、兼并、资产重组等途径,提高企业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生产和园区化发展水平,促进企业由初加工向精深加工方向发展,打造一批农产品加工企业集团,发展农业总部经济。形成一批年销售过10亿、50亿乃至超百亿的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同时要按照“大、高、新、强、多”五字方针,坚持“引外龙、扶强龙、培小龙、育新龙”四措并举,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地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着力构建农产品加工企业顶天立地与铺天盖地竞相发展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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