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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农委: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社会稳定和政府公信力,关系到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全局。为贯彻落实农业部、省农委文件精神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为目标,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础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面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着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 2、工作目标。市、县两级基本建立起精简、统一、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布局合理、职能明确、运转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实现监管重心下移;建立和完善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政府与企业联动、反应快捷、运行高效的预警应急防控体系。2010年实现城区农贸市场、中型以上超市100%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范围,全市“三品”认证蔬菜基地农残抽检合格率达99%以上,力争全市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全市蔬菜农药残留平均合格率达97%以上;建立100个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制定60项农业地方标准,新通过农产品“三品”认证40个;种子经营户档案健全率达到100%,农药产品的质量合格率达到90%以上,肥料质量合格率达到92%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2010年工作重点 1、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开展对农资经营者法律法规的培训,利用“五下乡”等活动对农产品生产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增强人民群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2、强化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配合好农业部、省农委的农产品质量例行和监督抽检工作。 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属地管理责任体系,强化各级农业部门的监管意识和监管责任,积极探索符合自己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 4、加大基地创建力度,促进农业标准化工作有新突破。农业标准化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保障,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出路在于推进标准化生产、转变农业生产方式。一是以国家和省级农业标准化基地、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和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创建活动为重点,加快农业标准实施工作;二是坚持“基地规范化、形式多样化、生产标准化”,进一步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进优质农产品区域化种植和标准化生产,同时要强化对标准化基地的督导和检查,进一步提高标准化示范带动效果;三是大力发展“三品”认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加快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建设,通过“三品一标”的品牌效益,产生放大效应,带动标准化发展。 5、加大农产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逐步构建以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为龙头,县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为骨干,区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残快速检测为支点,企业、基地自律自主检测为基础,构建市、县、乡镇、企业(基地)四级检验检测网络。 6、强化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禁止在有害、有毒物质超标的区域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以及生产、捕捞、采集食用农产品。加大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认证农产品生产的农业标准化生产建设,建立“七项制度”(岗位责任、产地安全、投入品购进、生产记录、包装标识、标准实施和产品检测制度)。大力推行“企业+合作社(协会)+基地+农户”的生产经验模式,实行“七统一”(统一农资供应、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标准、统一收购、统一包装、统一品牌、统一销售)管理。实现农产品生产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溯,建立现代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 7、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开展农资市场的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节、重点单位的农业投入品的检测,监督抽查,查处违法案件,强化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农药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