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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深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深办发[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2-12
【实施时间】 2010-02-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27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委市政府2010年度重大调研课题》的通知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直和各省(区)市驻深各单位,市属各企业:
  
  《市委市政府2010年度重大调研课题》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做好重大课题调研工作。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二日

  
  
市委市政府2010年度重大调研课题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继续深化改革,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努力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市委、市政府决定,2010年度就下列重大问题展开调研。
  
  一、关于总结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历史经验,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排头兵问题
  
  今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30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深圳经济特区广大干部群众发扬“敢闯敢试、敢为天下先”的精神,开拓进取,奋勇拼搏,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发展模式作出了巨大的历史性贡献,认真回顾总结深圳经济特区30年的光辉历程和成功经验,对于我们更好地高扬经济特区的旗帜,完成中央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委书记汪洋同志在省委十届六次全会深圳组座谈会上给深圳出的“三道题”,为我们的思考指明了方向,确定了思路。要紧紧抓住纪念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这一历史契机,全面回顾总结深圳经济特区创办30年来的基本经验,深刻分析当前深圳面临的新形势,认真谋划未来深圳经济特区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城市建设、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战略思路和重大战略举措,努力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
  
  本课题由刘玉浦、戴北方同志负责,市委政研室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社科院等单位参加。
  
  二、关于我市率先建设低碳城市问题
  
  低碳城市是指经济以低碳为发展模式和方向、市民以低碳为生活理念和行为特征、政府以低碳为建设标本和蓝图的城市。近年来,低碳和绿色理念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世界潮流,成为未来发展的制高点,我国政府已经明确承诺到202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因此,建设低碳城市是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通过调研,探索出台发展低碳经济、建设低碳城市的行动纲领,在城市规划、产业结构、社会生活方式等方面出台新举措,最终在全国率先建立低碳交易所,建立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和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为特征的低碳城市,实现人口、资源、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本课题由王荣、吕锐锋同志负责,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人居环境委、科工贸信委、规划国土委、政协经济科技委、社科院、综合开发院等单位参加。
  
  三、关于进一步推进深莞惠一体化拓展深圳发展空间问题
  
  推进深莞惠一体化是《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确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对于优化珠江口东岸地区功能布局,促进珠江口东岸地区要素集聚和集约化发展,提升深圳核心竞争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推进珠江口东岸地区紧密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深莞惠一体化进程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并取得了一些积极成果,但仍然存在一系列需要协调研究的问题。通过调研,在坚持互惠共赢的前提下,研究出台加快深莞惠在规划、交通、产业、能源、水利、环保生态、信息化、创新体系和社会管理等方面全面对接的政策法规,加强与东莞、惠州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金融等领域的合作,优化空间结构、基础设施和生产力布局,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推动各种资源有效利用,加速推进深莞惠一体化进程,形成具有整体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的珠江口东岸城市群。
  
  本课题由王荣、许勤同志负责,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委政研室、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委、科工贸信委、交通运输委、人居环境委、财政委、人力资源保障局、住房建设局、民政局、法制办、金融办等单位参加。
  
  四、关于大力发展我市民办教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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