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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鲁政办发[2010]8号
【颁布时间】 2010-02-11
【实施时间】 2010-02-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3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教育厅、公安厅、地震局、省政府应急办《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

  
  
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地震局、省政府应急办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意见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日)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安全教育和管理,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培养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掌握应急避险技能,提高自救互救能力,维护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及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就加强全省中小学应急疏散演练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对应急疏散演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加强中小学应急疏散演练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工程,是关系到全省中小学师生生命安全和千万个家庭幸福的大事。当前,我省中小学应急疏散演练工作在历年“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活动带动下,开展了一些卓有成效的教育、演练活动。但是从全省看,还存在认识不够到位、宣传教育不够普及、应急体制不够健全、应急演练不够规范、各地各学校开展不平衡等问题,校园应急疏散演练工作亟需加强。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中小学必须充分认识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中小学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切实加强应急疏散演练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中小学要高度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规定开齐开全安全教育课程,高中学校也要开设安全教育课程。
  
  1.宣传内容要务实。要坚持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有关单位征集地震、水灾、火灾、交通、大型集会活动等突发事件应急疏散案例,征集常规事故处置办法,组织有关专家讲解应急疏散知识。
  
  2.宣传形式要多种多样。省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征集到的突发事件疏散案例及处置办法制作成图片或音像资料,定期在科技馆、会展中心、青少年宫等场所开设展览基地,并巡回在各市展出播放。展览期间要向中小学师生免费开放,中小学都要组织师生参观学习。各地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使应急疏散知识达到学校重视、师生熟知、社会响应、深入家庭和人心的效果。
  
  3.集中宣传时间。在每次演练活动前,中小学要结合演练活动主题开展有关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要以每年“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活动为载体,同时结合中小学新学期开学,集中做好应急疏散演练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疏散预案。应急疏散预案是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准则。中小学要根据学校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及其发生规律,结合学校所在不同地域情况和中小学生的特点,从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组织体系、职责分工、应急准备、预警手段、紧急疏散、善后处置和信息报告等各个方面,对应急疏散预案进一步修订完善,分工要明确,措施要得当,责任要到位,力求预案内容完整、简洁规范、通俗易懂、便于操作。尚未编制应急疏散预案的中小学,要抓紧组织力量编制。
  
  特殊学校要结合学校、师生的特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疏散预案,确保特殊学校师生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安全顺利疏散。
  
  为进一步规范预案编制,便于工作开展,省政府应急办会同省教育厅、公安厅、地震局、应急救援总队等单位,制定了《中小学突发事件应急疏散预案编制指南》(见附件),供参考使用。各中小学校编制或修订的应急疏散预案要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切实搞好应急疏散演练。
  
  1.要制定专门演练方案。中小学在修订完善应急疏散预案的基础上,在每一次演练前,要制定专门的应急疏散演练方案,细化演练的各个步骤和环节,力求疏散信号清晰、疏散路线明确、处置措施具体、应急保障有力、善后处置得当。
  
  2.要做好演练培训工作。在演练前,中小学要对全校师生进行应急疏散演练培训,明确疏散程序、疏散信号、疏散路线、疏散顺序、疏散场地和时间要求等,使师生掌握撤离、逃生、自救、互救的方式、方法,培养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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