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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漯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漯政办[2010]28号
【颁布时间】 2010-02-08
【实施时间】 2010-0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4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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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推进全市国土资源科技进步,制定并组 织实施全市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方面的公共服务工作,指 导国土资源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
  
  (十三)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 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国土资源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秘、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宣传、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 、后勤保障、综合业务等工作;承担群众来信来访的办理工作,指导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信访工作。
  
  (二)政策法规监察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组织拟订全市国土资源管理政策规定,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 织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推进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组织对国家和省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的有关工作;承办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三)国土规划与耕地保护科(矿产资源管理科)。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和总体规划、地质环境等综合规划;依法指导和审核市级以下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 划;组织编制全市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整理、复垦等专项规划;负责贯彻落实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 ,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落实情况,负责全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未利用土地开发、 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市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负 责全市国土资源经济形势监测与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及相关改革研究;负责矿泉水 、地热水的勘查、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参与报市政府审批和经市政府报省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相关规划的审核;负责建设项 目用地预审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国土资源科技计划,负责全市地籍勘查管理和信息管理;管理全市矿业权市场,监管矿产资源勘查、开采 活动,调处矿业权属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勘划开采准入管理;组织开展全市国土资源重大课题调研,负责综合统计和机关专业统计归口管 理工作;协调和组织机关有关综合研究工作。
  
  (四)财务科。承担土资源有偿使用工作、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和国家、省、市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的有关工作;依 法承担国土资源专项收入征管相关工作;负责局财务工作;对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财务监督和管理;负责市财政拨入的经费、专项经 费和其他资金的管理及部门预决算工作;负责派出机构及二级机构财务监管工作。
  
  (五)用地审批与土地利用管理科。负责报市政府审批和经市政府报省政府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事项的审查、报批工作 ;组织实施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指导和监督土地征收征用的补偿安置工作,参与国家、省、市重点项目涉及建设用地事项的协调、服务和 指导;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和土地市场管理工作;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转让行为;制定并组织实施土地供应、土地价格 、土地资产和土地储备管理有关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负责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和建设用地分等定级工作,组织实施基 准地价和标定地价等地价制度,对土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监测;负责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地籍与测绘管理科(测绘管理办公室)。组织全市土地调查、动态监测、土地登记及统计工作;负责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整理 、共享和汇交管理;研究拟订全市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权属纠纷调处和权属管理办法,调处跨县区及其他土地权属纠纷;负责全市辖 区内测绘行政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市基础测绘规划,组织协调全市基础测绘、地籍测绘和重大测绘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做好 测绘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管理并指导全市地籍测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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