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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漯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漯政办[2010]28号
【颁布时间】 2010-02-08
【实施时间】 2010-0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4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接上页]

  (七)人事教育科。负责局机关、派出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各县国土资源局及局属各单位领导 班子的管理工作;负责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离退休干部管理和工 会、青年团、妇女及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系统教育培训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国土资源局机关行政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7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驾驶员编制按有关规定核定。
  
  五、派出机构
  
  市国土资源局郾城分局、市国土资源局召陵分局、市国土资源局源汇分局、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为市局的派出机构,规格为 正科级。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落实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辖区内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与实施,组织实施耕地保护和基 本农田保护。2.监督检查辖区内国土资源规划的执行情况,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协助市局查处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3.负责农 村集体土地及居民用地的管理工作。4.实施辖区内城乡地籍调查、变更调查、土地定级、土地确权、土地登记等前期工作,调解土地权 属纠纷。5.协助市局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交易、作价出资等项工作;参与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6 .协助市局做好报市政府审批和经市政府报省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前期工作。7.负责市局交办的矿产资源及测绘管理有关 工作。8.做好国土资源经费、专项经费及其他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9.承办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市国土资源局郾城、召陵 、源汇分局规格均为正科级,机关行政编制各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经济开发区分局规格正科级,机关行政编制3名,其中 局长1名。
  
  六、其他事项
  
  (一)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市水利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市国土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沙石资 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市水利局牵头,会同市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 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要充分发挥交通运输部门执法机构的作用。(二)所属事 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七、附则
  
  本规定由漯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漯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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