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再分步在会展业、餐饮服务业、政务服务、社区服务、海洋旅游、公共交通和水务管理等领域实施标准化建设。 (二)第二阶段(2011年-2015年)。 根据所制定的《珠海市城市标准化战略专项规划(2011年-2015年)》的要求,在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城市交通、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安全卫生等各领域开展城市标准化的建设工作。 四、推进工作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在原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建立珠海市实施城市标准化战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于该联席会议涉及部门广,应设立由市长任召集人的联席会议架构(详见附件2),协调解决实施城市标准化战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并设立日常协调机构,聘请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公共管理、标准化等方面的专家作为推进城市标准化战略工作的顾问。政府各职能部门应形成共同推进机制,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发挥各方优势,充分利用并整合现有资源,共同推进城市标准化战略实施方案和有关措施的落实。 (二)资金保障。 市财政逐步加大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支持力度。珠海市推进城市标准化战略工作所需资金,纳入预算安排的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中统筹解决。 附件:1.珠海市推进城市标准化战略工作计划(略) 2.珠海市实施城市标准化战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