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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2010]25号
【颁布时间】 2010-02-11
【实施时间】 2010-02-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5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新区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焦作新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焦作新区作为科学发展示范区,是焦作市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三化”协调发展先导区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增长极。全面推进焦作新区建设,有利于推进焦作市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对构建全省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和自主创新体系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总体方案》是指导焦作新区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有关重大规划、布局和建设要按照《总体方案》确定的基本原则进行。
  
  二、焦作市和省有关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强力推进《总体方案》的实施。要通过改革创新、探索试验、实践示范,实现率先发展,力争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把焦作新区建设成为焦作市“三化”协调发展先导区、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资源型城市转型示范区、现代化复合型功能区、城乡统筹发展先行区和对外开放示范区。
  
  三、焦作市要切实加强对《总体方案》实施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积极、稳妥、健康地推进焦作新区规划建设。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体现“三规合一”(新区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合一)、功能复合、城乡统筹、节约集约的原则,编制新区总体规划和重点领域专项规划。当前,要按照《总体方案》确定的功能定位和发展重点,以焦作市工业集聚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抓紧组织实施相关项目,为《总体方案》的全面实施奠定基础。
  
  四、省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加强对焦作新区建设的支持和指导。要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指导和帮助焦作市解决《总体方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焦作新区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五、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总体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

  
  
焦作新区建设总体方案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划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的指导意见》(豫发〔2009〕29号)和焦作市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焦作新区的优势和条件
  
  焦作市是国家“一五”到“三五”时期建设的以煤炭、电力、化工、机械为主的重化工业基地之一。近年来,焦作市坚持新区开发与旧城改造并举,加强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西部工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向南、向西发展格局逐步形成。按照新区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三规合一”的原则,结合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和产业集聚区布局,高水平规划建设焦作新区,有利于进一步拓展焦作城市发展空间,完善中心城市功能,增强与郑州向心发展的合力;有利于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培育区域经济增长极;有利于探索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三化”协调发展的新机制,激活发展内生动力,推动焦作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在构建全省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和自主创新体系中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规划建设焦作新区具有良好的基础和条件。一是交通优势明显。郑焦晋、济焦新、焦温三条高速公路贯穿新区,与全国高速公路网有效对接。随着郑焦城际铁路、桃花峪黄河大桥、焦作黄河大桥等重大项目的逐步实施,可进一步增强焦作与郑州、洛阳、新乡、济源等周边城市的经济联系。二是产业集聚发展态势良好。焦作市工业集聚区现有规模以上企业77家,风神轮胎公司、焦煤集团、多氟多公司等重点企业新上项目均已开始入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韩国工业园、厦工工业园、中国兵器焦作光电产业园建设正在积极推进。三是生态环境良好。新区内有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和新河、大沙河、蒋沟等多条河流,生态环境和水资源条件良好,能够建设现代产业集聚、“三化”协调发展,体现经济、人居、生态功能复合、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综合功能区。四是科技创新资源丰富。焦作市现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45家以及河南理工大学、焦作大学、焦作师专等3所普通高校和多所中等专业院校,可为新区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和人力资源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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