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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科技处、计财处 全年 四构建安全监管平台,服务平安福建建设 (一)健全加工食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体系 52.筹备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加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起草相关文件。 监督处(食品处)、办公室 全年 53.深入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制定《2010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目录》和方案,发挥添加剂使用信息管理软件的作用,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环节的风险监测和规范管理。 监督处(食品处) 全年 54.探索小作坊和五类前店后厂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管模式,制定《五类经营单位“后厂”食品加工部分卫生条件开业审查规范(试行)》、《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条例》(草案) 监督处(食品处) 全年 55.组建省、市食品生产许可独立审查工作机构,建立专职审查员队伍,完善现场核查和许可审查工作模式。 监督处(食品处)、人教处、审核中心 一季度 56.贯彻执行《加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通用规范(试行)》,健全企业质量状况登记制度,完善获证企业质量状况等级评定办法和辖区监管等级评定体系,探索建立基层日常监管检查与上级部门“飞行检查”、现场快速筛查与实验室检验相结合的动态监管机制,全面落实加工食品安全层级监管责任制。 监督处(食品处) 全年 (二)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体系 57.修订《福建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绩效考核细则》和《福建省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单位监督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安全监察、检验检测、鉴定评审配合机制和管理水平等级评估制度 特安处 全年 58.开展分类监管,加强重点项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技术服务 特安处、省特检院 全年 59.调整充实乡镇安全协管员队伍,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助理机制 特安处 全年 60.充实应急处置与事故调查处理专家库,分类编制应急处置技术指南和企业专项应急处置预案范本,组织一次全省性大规模的特种设备安全应急处置演练。 特安处 全年 61.大力推进能效测试,推动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降耗。 特安处、省特检院 全年 62.深化特种设备安全“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宣传活动 特安处、省特检院 全年 63.抓好全国第五届特奥会、省运动会等重要活动期间及节假日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对事故多发设备和薄弱环节的专项整治,确保不发生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特安处、省特检院 全年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机制 64.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热点问题,继续开展“金质亮剑”专项行动,重点抓好食品、农资、建材、家电下乡、节能减排工作等专项执法。 执法处 全年 65.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采取省、市、县三级督办,跨部门、跨省区重点联办等形式,加大执法力度。 执法处 全年 66.建立名牌企业保护机制,探索建立名牌企业打假扶优协作网,帮助企业在省内外开展打假维权活动,并协调名牌企业处理省外产品质量问题。 执法处 9月 67.拓展12365举报中心功能,围绕群众咨询和申诉热点查找案源,结合网上办案、开门审案、说理执法和案件回访等工作,提高全省行政执法办案成效与质量,保持行政诉讼案件零败诉。 执法处、法规处 全年 68.加快《福建省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办法》等立法立规进度,启动《福建省公共图形信息标志管理办法》调研程序,做好《福建省商品质量监督条例》评估和修订,推进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和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法规处、特安处、标准化处、监督处、执法处 全年 五构建闽台合作平台,创造互利共赢良好局面 (一)推进闽台质监机构交流互访 69.加强与台湾同行的联系,建立定期沟通机制;采取座谈会、实地考察、专家互访、邀请台湾专家来闽授课等多种形式,推进实质性的交流合作。 人教处、标准化处、计量处、特安处、质量处 全年 70.加强与浙、赣、粤等省和相关地市质监机构及协会的联系,共同建立质监领域全面合作平台。 标准化处、计量处、特安处、质量处、执法处 全年 (二)推进闽台质监业务合作互动 71.充分发挥台湾标准研究中心的独特作用,开展两岸标准信息(资讯)交换工作,充实台湾标准数据库,扩大服务领域。 省标准化研究所、标准化处 全年 72.协助筹办国家标准委在闽召开的“2010海峡两岸标准合作研讨会”。 标准化处、办公室,省标准化研究所 一季度 73.加强闽台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交流,5月份组织人员赴台参加闽台锅炉设备安全监管与节能技术研讨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