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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落实陕西省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方案部门工作分工》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分工和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推进相关工作,落实好全省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方案,推动我省物流业做大做强。 二○一○年二月十日 落实陕西省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方案部门工作分工 一、加快推进五大物流体系建设,重点围绕能源化工、装备制造、高技术和城市化等领域,加快推进五大物流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一)依托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加快建设石油、煤炭、天然气、重要矿产品及相关产品物流体系。(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西安铁路局、铁路投资集团、煤业集团、延长石油集团等有关单位负责。) (二)围绕汽车及零部件、输变电设备、机床等机电产品和轻纺产品,加快建立新型工业品批发市场体系。(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等有关单位负责。) (三)加强铁路、公路和航空集装箱中转站等物流节点的多式联运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国际物流,完善和拓展西安国际港务区、西安出口加工区等保税物流功能。以咸阳空港物流产业园为依托,建设以电子信息、高附加值产品为主的航空物流体系。(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西安铁路局、西安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铁路投资集团、西部机场集团等有关单位负责。) (四)加快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冷链物流全面发展的农产品流通体系。(由省农业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供销合作总社等有关单位负责。) (五)加快建设食品、食盐、烟草、医药、出版物等日用消费品的城市统一配送体系。(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盐务管理局、省烟草专卖局、医药集团、出版集团等有关单位负责。) 二、优化物流业发展的区域布局 (六)促进四大物流区域协调发展,建设七大物流通道,发展六个物流节点城市,优化物流业发展的区域布局。(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西安铁路局等有关单位负责。) 三、加快物流企业兼并重组 (七)鼓励和支持重点物流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联合、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依托供应链整合现有物流资源,引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集团。(由省国资委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有关单位负责。) (八)鼓励中小物流企业创新服务模式,整合资源,延伸服务,加快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由省中小企业局牵头,会同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科技厅等有关单位负责。) 四、大力推进物流服务的社会化、专业化和国际化 (九)鼓励生产和商贸企业剥离或外包物流功能,整合物流资源,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推动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以及物流企业与生产、商贸企业互动发展。(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等有关单位负责。) (十)依托西安国际港务区,积极发展多式联运、集装箱、特种货物、厢式货车运输以及重点物资的散装运输等现代运输方式,加强运输企业之间的相互协调,促进运输与物流服务的融合。(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西安铁路局、西部机场集团、西安海关等有关单位负责。) (十一)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口岸通关作业流程,提高通关效率。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和“陕西电子口岸”建设,推进大通关信息资源整合。加快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发展和保税监管场所建设,建立新型保税物流监管体系。(由西安海关牵头,会同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西安铁路局、西部机场集团、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口岸办等有关单位负责。) 五、不断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 (十二)加快行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全省公路、铁路、航空及其他运输与服务方式的公共信息平台。积极推进企业物流管理信息化,促进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建设电子商务系统,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推进企业信息化进程,扶持一批物流信息服务企业(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西安铁路局、西安海关等有关单位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