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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进一步规范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继续理顺管理体制,巩固“四分开”工作成果,保证中介组织在人、财、物关系上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继续理顺部门职能,理顺行业管理关系,杜绝多头管理、行业分割和部门垄断,理顺省、市、县三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权限关系,理顺跨地域执业的管理机制,实现全方位监管;加快中介组织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出台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促进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发展。 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行为。加大督促力度,尽快完成各级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的“四脱钩”工作,规范离退休人员在行业协会的任职行为;积极推行“三项评估”工作,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对行业协会进行认真梳理和筛选甄别,引导行业协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整合重组或注销、撤销登记;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促进发展;坚决查处和纠正行业协会乱收费、乱摊派、垄断服务、强制服务等行为。 继续深化治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完善工作机制,规范部门监管行为,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和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加强对基本药物生产、供应环节的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供应充足、价格可控;继续完善相关制度、加大打击力度、强化日常管理、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反弹。 继续深化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 依法依规设站,加强站(点)管理,严格规范治理超限超载执法行为,落实源头监管措施,坚决纠正以罚代管、以收代纠、收费罚款放行等违规执法及乱收费、乱罚款的突出问题;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 政策,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畅通;坚决查处“三乱”行为,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和公路无“三乱”一票否决制度。 继续深化治理公共服务行业服务和收费中的不正之风。牵头和参与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设置服务陷阱、指定消费、价格欺诈以及乱收费等问题;要对治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督促有关部门和行业制定优质规范的服务公约、加强行业自律;要继续拓展治理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监管制度。 继续深化治理“四项资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社保基金监管要进一步实现常态化,并积极解决容易造成监管隐患的历史遗留问题;住房公积金监管要积极推进归集工作,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加强提取审批管理、打击骗取套取行为,积极推进公积金管理信息化建设;扶贫专项资金监管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下移检查重心,加强长效监管,健全和完善资金项目化的制度规定;救灾专项资金监管要加强专项审计,实现常态监管、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三)深入推进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加强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县(市、区)政府部门、公共服务行业直接面向企业或群众的服务窗口,及其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基层站(所、队)等作为重点评议对象,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对涉及民生部门行业的民主评议,将供气、供水、公交、通讯、物业管理等事关民生的部门行业纳入民主评议范围。充分发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载体作用,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价体系,明确评议主体、深化评议内容、改进评议方式、增强评议效果。把民主评议工作中存在的年终测评定结果的静态评议,转变为动态的评议过程,建立加强日常评议的制度和办法,使民主评议贯穿全年,寓于各参评部门评议--整改--再评议--再整改的动态循环过程,切实做到以评促纠、以评促建。 深入推进政风行风热线工作。要严格落实上线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上线制度,进一步规范“热线”的预案报送制度、办理责任制度和反馈制度等,进一步健全群众投诉的转办、督办和反馈运行机制。搭建通过媒体收集群众反映问题的平台,办好《漳州行风网》,经常性地开展政风行风“热线”户外直播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快捷、方便、优质的服务,畅通全市范围的纠风信息渠道、群众投诉举报和处理体系。 (四)认真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