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水利局制定的《闽江下游(福州段)2010年度河道采砂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二月九日 闽江下游(福州段)2010年度河道采砂计划实施方案 (市水利局二○一○年二月) 为合理保护和利用闽江下游河砂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和省水利厅2009年3月份批复的《闽江下游河道采砂规划》,结合闽清县、闽侯县上报的2010年度采砂计划,特制定闽江下游(福州段)2010年度河道采砂计划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证河道行洪、交通航运、饮用水源安全为目标,按照“科学规划、政府专营、强化监管、标本兼治”原则,实行开采总量控制,切实处理好河砂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实现河砂资源依法、科学、有序、规范开采。 二、法规依据 根据《福建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福州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闽江下游河道采砂规划》等规范性文件,结合近年来河道采砂管理实际情况,认真制定2010年度河道采砂计划实施方案。 三、采砂计划 2010年度河道采砂计划以开采闽江下游河道中阻碍船舶通航的淤积砂洲及两岸砂滩为主,无砂洲的河砂开采为离河岸100m、河床断面最低高程以上的可采砂量。 闽清、闽侯及闽江南港河道的采砂计划为: (一)闽清县河段 1、限采区河段:大箬河段(右岸,长3.61km)、白石坑河段(右岸,长2.13km)、猴山河段(长1.66km)、白河江河段(长1.76km)、马坪河段(长1.48km)等5个河段,总长10.64km。猴山限采区应以河床中心淤积砂滩开采为主。 2、禁采区河段:水口水库至大箬码头下游100m范围内,北溪军用电缆上下游各150m范围内,格洋口人渡码头周边100m范围内,白石坑泵房上游200m、下游150m范围内,猴山泵房上游200m、下游150m范围内,渡口码头周边距离100m范围内,闽清大桥上游250m、下游500m范围内,渡口村易崩岸段长1200m且离岸边100m范围内,马安岭上游500m居民处,闽清县火车站段长3000m、离岸边100m范围内,与闽侯县交界上游300m。 3、计划开采量:根据《闽江下游河道采砂规划》,闽清县2010年5个限采区河段年采砂控制总量为32万立方米;安排小型链斗式采砂船2艘以内。 (二)闽侯县河段 1、限采区河段:大箬河段(左岸,长3.61km)、白石坑河段(左岸,长2.13km)、汤院河段(长2.65km)、埕头河段(长2.74km)、大目埕河段(长3.58km)、西白头河段(长2.65km)、马坑河段(长2.43km)、唐举河段(长3.0km)、竹岐河段(长1.5km)等9个河段,总长24.29km。汤院限采区应以河床中心淤积砂滩开采为主,埕头、大目埕、唐举限采区以两岸砂洲开采为主。 2、禁采区河段:大濑军用电缆两侧上下游各150m范围内,上岐村轮渡码头100m范围内,白沙镇人渡码头100m范围内,长坪园河段左岸200m范围内,长坪园轮渡码头周边100m范围内,竹岐军用电缆两侧上下游各150m范围内,竹岐水文测验断面上游2km、下游5km范围,竹岐大桥上游250m、下游500m范围内,竹岐禁采河段(含青岐渡口、荔园度假村),淮安头断面上游500m。 3、计划开采量:因西白头限采区在2009年采砂较为集中,为保证河道安全,需严格控制采砂量。闽侯段2010年9个限采区河段年采砂总量为130万立方米;安排中小型链斗式采砂船3艘以内。 (三)闽江南港河段 1、限采区河段:盖山段河段,长8.14km。 2、禁采区河段:淮安头分流口丁坝至洪塘大桥范围内,洪塘大桥至浦上大桥下500m为疏港河段,除南港航道疏浚施工采砂外,不另行安排其他采砂,湾边特大桥上下游各800m范围内,螺洲天后宫以下至乌龙江大桥范围内。 3、计划开采量:南港段2010年盖山限采区河段年采砂总量为46万立方米。安排中小型链斗式采砂船3艘(2009年通过招投标取得采砂权,2010年12月31日到期)。 (四)增采量 充分考虑2010年福州境内省、市重点工程、各县(市)区重点工程建设用砂和民生用砂需求,以及机制砂开发、应用过渡期等因素,需超量采砂约167万立方米。根据闽清、闽侯河段实际情况,超采量分配为:闽清河段40万立方米、闽侯河段93万立方米,南港河段34万立方米。 综上,2010年我市共安排15个河段进行采砂,年度控制采砂总量为375万立方米。其中闽清县采砂计划为72万立方米,闽侯县采砂计划为223万立方米,南港80万立方米,安排采砂船不得多于8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