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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卫生局
【颁布时间】 2010-02-01
【实施时间】 2010-02-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0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10年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0一0年二月一日

  
  
2010年卫生工作要点

  
  2010年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国发〔2009〕3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健康重庆”建设和对卫生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加快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进医改攻坚任务,提高卫生应急能力,抓好重大疾病防控,加强卫生服务监管,强化食品药品安全,落实扶持中医药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各项卫生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要紧密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际,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重点抓好整改落实方案的制定和实施,集中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坚持重心下沉、深入调查研究、加强监督指导、注重沟通协调,促进卫生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坚持政府主导,力促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一)认真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认真实施“五个免费、两个全覆盖”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城市和农村居民建档率分别达50%、25%;免费为儿童开展免疫规划接种,并完成45万15岁以下人群乙肝疫苗补种;免费为24万育龄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免费为20万农村妇女开展“两癌”检查;免费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1万例。实现农村孕产妇在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平产全免费;实现孕产妇住院分娩和新生儿保险全覆盖。各区县要按照人均不低于1元的标准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配套经费,进一步规范服务内容、改善服务绩效,积极探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实现形式。不断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延伸到流动人口,特别要做好农民工卫生服务。具有经济实力和服务潜力的区县可提高筹资标准,扩展服务项目和内容。
  
  (二)加强重大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监测和研判工作,积极推进疫苗接种,加强医疗救治,防止疫情蔓延。切实抓好艾滋病、结核病、乙肝等传染病防控,实施母婴传播阻断项目,抓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手足口病等疾病的防治。加大免疫规划工作力度,认真落实疫苗接种任务,全力推进“消除麻疹行动计划”,力争儿童“四苗”接种率稳定在97%以上,传染病报告发病率进一步下降。进一步做好地氟病等地方病防治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能力建设
  
  制定出台加强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的意见,不断提高全市疾控机构服务能力。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规划审批工作,逐步改善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办公条件。切实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功能,加强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健全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不断提高卫生应急救援能力,切实保障全市重大活动医疗卫生安全。启动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逐步提高精神疾病预防、干预、救治水平。
  
  (四)积极推进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改革
  
  积极会同财政等部门全面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公益性。完善公共卫生绩效考核制度,根据不同类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特点和功能,研究制定绩效考核标准和意见,严格开展绩效考核评价。落实国家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增加单位分配自主权,体现多劳多得和优劳优得的分配原则,充分调动卫生人员的积极性。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联系,选择1-2个区县开展试点,培养既懂医疗、又懂公共卫生的复合型人才。
  
  (五)深入开展健康行为促进和爱国卫生运动
  
  深化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健康教育“五个一”等健康普及活动。针对我市居民主要健康危害因素和健康问题,实施健康干预项目。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区的基础上,启动健康城区创建活动。实施100万农户统一灭蟑行动。建成无害化厕所18.86万户,完成农村饮水3500份水质监测。大力创建无烟医院,控制烟草等危害健康的各类社会因素,创造有利于健康的环境条件。
  
  二、坚持城乡统筹,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绩效
  
  (一)推进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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