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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卫生局
【颁布时间】 2010-02-01
【实施时间】 2010-02-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0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抓好中央、市重点支持的县级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加快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把农业人口超过50%的7个区的区级医院纳入国家县级医疗机构建设补助范围,全市拟启动区县级医院改扩建项目17个,其中争取12个纳入国债项目。新建和改扩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0个、乡镇卫生院100个,购置救护车600台装备乡镇卫生院,使80%的乡镇卫生院配备基本转运工具。依托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等多种形式,完成2000个村卫生室建设。
  
  (二)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
  
  积极会同市编办、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制定出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标准、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和财政补偿政策,稳步提升基层卫生人力资源配置水平,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转变医疗卫生机构市场化运行机制,促进公益回归。制定出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标准,明确岗位职责和任务,切实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效率。稳步推进定编、定岗、定责的全员聘用制和院长竞聘制、目标责任制,逐步建立能进能出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财务监管,全面推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激励制度,充分调动卫生人员的积极性。扩大农村卫生机构业务合作试点,大力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推进城乡社区卫生服务,转变乡镇卫生院服务模式,建立乡镇医务人员联系村制度,开展乡村巡回医疗;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实行上门服务、主动服务。
  
  (三)进一步夯实农村卫生服务网底
  
  各区县政府要按绩效考核兑现的方式,切实落实对取得乡村医生从业资格且被聘任在村卫生室工作的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不低于人均每月300元的补助政策。结合重庆实际制定出台村卫生室人员准入办法。积极开展农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多渠道解决村级卫生人员执业资格问题,进一步规范村医行为,逐步实现职业化、阵地化、规范化,充分发挥村卫生室的健康“守门人”作用。
  
  (四)以项目助推农村卫生工作
  
  推进世行贷款∕英国赠款中国农村卫生发展项目的实施,及时总结推广农村卫生改革试点经验。结合医改目标,研究制定2011-2020年农村基本卫生保健发展策略及规划,促进全市农村卫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坚持效廉惠民,强力实施确保基本药物制度
  
  (一)逐扩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
  
  今年初在主城9区和6大区域中心城市启动基本药物制度,二三季度将扩大到“一小时经济圈”的25个区县。积极开展二、三级医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鼓励各地落实补偿政策,探索村级卫生室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工作。
  
  (二)严格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管理
  
  加快完善全市基本药物集中招标和统一配送工作细则,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流通效率,切实让利于民。积极配合市物价部门,在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规定的幅度内,结合统一配送费用,合理确定本市基本药物统一采购价格。
  
  (三)加强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
  
  加快重庆市基本药物增补目录的遴选,切实保障基层群众的用药需求。从今年起,全市各区县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区县基层医疗机构要严格实行零差率销售。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群众使用基本药物。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报销政策,减轻群众医药负担。
  
  (四)加快全市药品交易平台建设
  
  加快制定出台重庆市药品交易所管理办法以及运行交易规则等文件和制度规范,加快药品交易信息化系统研究开发和建设。积极争取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国家部委的大力支持。力争今年6月正式挂牌,年底与市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并轨运行,开展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交易。
  
  四、坚持公益性质,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一)合理规划,推进大型公立机构建设
  
  进一步加大市级医疗卫生资源调整力度,优化资源配置,为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奠定坚实的基础。完善全市三甲医院和主城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鼓励和支持部分区县级医院创建三甲医院,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新增三甲医院13所,使全市三甲医院达到30所。继续抓好市级在建项目9项,力争市级十大公共医疗卫生工程完工投入使用2项、新开工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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