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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济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办发[2010]4号
【颁布时间】 2010-02-01
【实施时间】 2010-02-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04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2.公路路域绿化。结合路侧自然地貌,提升路侧绿化体量和绿化档次,积极推进公路绿色通道建设。
  
  3.可视范围内(公路用地范围外两侧各500米)荒山、破损山体和生态环境治理。对沿路可视范围内的荒山、破损山体、河道、湖泊等生态环境进行整治;对影响视觉舒适度的垃圾场、拌合厂、砖瓦窑场、各种杂牌等进行拆除、迁移或绿化遮挡,做到视觉舒适、无污染、生态环境和谐。(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试点阶段(2月底前)。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工作任务。各县(市)、区制定实施方案,于2月10日前报市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整治完成标准样板路段。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8月31日)。市政府召开现场会,对综合整治样板路段进行检查,进一步明确整治标准,在全市范围深入实施公路综合整治。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12月31日)。迎接省考核,并对全市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评比。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为加强对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的领导,成立市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综合整治活动的指导、督促、协调、调度和考评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把公路综合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完成整治任务。
  
  (二)资金保障。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综合整治资金,由市交通运输部门统一提报计划列入省公路投资专项预算。公路用地范围外可视范围内环境综合整治所需资金,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解决。
  
  (三)舆论保障。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公路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切实做好沿线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环境。
  
  附件:
  
  济南市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邹世平(副市长)
  
  副组长:张伟(市政府副秘书长)
  
  卢新泉(市政府办公厅巡视员)
  
  孙明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尹清忠(市发改委副主任)
  
  鲁德和(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
  
  王勇(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照亮(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丛支水(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秀波(市规划局副局长)
  
  张体伦(市水利局副局长)
  
  侯林(市林业局副局长)
  
  赵基平(市环保局副局长)
  
  孙志刚(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市公路局局长)
  
  王继民(章丘市副市长)
  
  赵淑忠(平阴县副县长)
  
  孙良才(济阳县副县长)
  
  魏时光(商河县副县长)
  
  尹红梅(历下区副区长)
  
  刘梦海(市中区副区长)
  
  张平(槐荫区区长助理)
  
  亓伟(天桥区副区长)
  
  李季孝(历城区副区长)
  
  韩军(长清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孙志刚兼任办公室主任。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主任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该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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