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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公路路域绿化。结合路侧自然地貌,提升路侧绿化体量和绿化档次,积极推进公路绿色通道建设。 3.可视范围内(公路用地范围外两侧各500米)荒山、破损山体和生态环境治理。对沿路可视范围内的荒山、破损山体、河道、湖泊等生态环境进行整治;对影响视觉舒适度的垃圾场、拌合厂、砖瓦窑场、各种杂牌等进行拆除、迁移或绿化遮挡,做到视觉舒适、无污染、生态环境和谐。(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试点阶段(2月底前)。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工作任务。各县(市)、区制定实施方案,于2月10日前报市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整治完成标准样板路段。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8月31日)。市政府召开现场会,对综合整治样板路段进行检查,进一步明确整治标准,在全市范围深入实施公路综合整治。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12月31日)。迎接省考核,并对全市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评比。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为加强对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的领导,成立市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综合整治活动的指导、督促、协调、调度和考评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把公路综合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完成整治任务。 (二)资金保障。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综合整治资金,由市交通运输部门统一提报计划列入省公路投资专项预算。公路用地范围外可视范围内环境综合整治所需资金,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解决。 (三)舆论保障。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公路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切实做好沿线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环境。 附件: 济南市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邹世平(副市长) 副组长:张伟(市政府副秘书长) 卢新泉(市政府办公厅巡视员) 孙明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尹清忠(市发改委副主任) 鲁德和(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 王勇(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照亮(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丛支水(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秀波(市规划局副局长) 张体伦(市水利局副局长) 侯林(市林业局副局长) 赵基平(市环保局副局长) 孙志刚(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市公路局局长) 王继民(章丘市副市长) 赵淑忠(平阴县副县长) 孙良才(济阳县副县长) 魏时光(商河县副县长) 尹红梅(历下区副区长) 刘梦海(市中区副区长) 张平(槐荫区区长助理) 亓伟(天桥区副区长) 李季孝(历城区副区长) 韩军(长清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孙志刚兼任办公室主任。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主任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该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