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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
【发文字号】 合农[2010]14号
【颁布时间】 2010-02-04
【实施时间】 2010-02-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6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百社示范千社建设”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农委:
  
  现将《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百社示范千社建设”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二○一○年二月四日

  
  
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百社示范千社建设”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不断提升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整体水平和发展质效,推进全市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扩面、规范、提升、扶持、创新”的原则,按照“发展一批、壮大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创新一批”的工作思路,以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为基础,以加快发展和建设一批“依法建社、规范理社、惠农立社、民主办社、质量兴社、信息活社、品牌富社、服务强社”的合作社为重点,以积极培育和创新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延伸,加大政策扶持、示范引领、指导推进、规范提升的力度,健全和完善部、省、市、县四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体系,不断壮大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规模,使之成为我市农业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依托和促进农民增收、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新型经营主体。
  
  二、目标任务
  
  坚持“发展与规范、规模与质效、示范与扩面、指导与管理”四个同举并重,推动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又好又快发展。
  
  --扩面增量。围绕粮油、畜禽、蔬菜、瓜果、苗木花卉、水产、特经种植等优势产业的种养、加工、销售、服务等环节,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步伐。2010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突破1000家,较去年817家增长22%,加入合作组织成员数突破12万个(户),较去年92964个(户)增长29%;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突破550家,较去年364家增长51%。
  
  --规范提质。加快发展和建设一批入社成员500户以上的合作社,力争用2-3年时间,培育和发展“运作规范、带动力强、辐射面广、经营收入效益好”的市级示范合作社100家。
  
  --塑造标杆。2010年,力争新增市级示范合作组织30家、省级示范合作组织10家,省市两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总量突破160家。培育和发展2-3家集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和信息化为一体的在全省具有示范引领、特点鲜明和标杆作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创新发展。2010年力争新增土地流转合作社15家,3年内发展到100家。农村土地流转面积由2009年的72万亩增加到100万亩。大力鼓励和支持农机、植保等服务型合作组织发展,力争新增农机、植保合作组织分别达到60个(2009年44个)、70个(2009年58个),增长36%、21%,总数达130个,增长27%。积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建设,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网站30个。积极鼓励农民开展资金互助合作、信用合作。探索开展同行业合作组织间组建合作联社,为合作组织发展增添新活力。
  
  三、重点工作
  
  (一)大力推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重点,坚持深入推进以“四有八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百家示范工程”活动,加大《合肥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示范制度》(试行)》落实力度,并将其纳入市级以上示范社建设和评选的重要内容之一,重点规范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合作方式、组建程序、利益分配和运行机制,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度建设更加健全、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市场竞争能力明显提高、带动农户能力明显增强,不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持续发展的内在活力。
  
  (二)着力壮大示范合作社集群。坚持“提存量、优增量、壮总量”和“点面结合”的发展原则,按照既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层次与培育发展“高起点、高标准和高效益”的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相结合工作要求,选择一批产业特色优势明显、初具规范化管理基础、不同产业和类型的合作组织进行重点培育,着力构建以100家示范合作社为基础的“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产权关系清、入社成员多、民主管理好、质量安全优、品牌效益高、带动能力强、服务功能全、社会效果好”示范合作社集群。一是推动提升发展。坚持“转化”与“提升”并重,以农民专业协会和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础,积极推进“会转社、县进市、市进省、省进部”的“一转三进”示范合作社提升发展,着力引导合作组织提高综合发展能力。二是突出示范引领。认真总结和积极推广徽之皇蔬菜专业合作社的做法经验,按照“八社”建设要求,坚持“市县联动、分层推进、各有侧重、整体提高”的示范推广工作机制,重点提升和壮大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集群。市农委在全市市级以上示范社中选择对不同地域、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具有标杆性、引领性、导向性的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重点对象予以主抓、提升和打造。各县区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以点带面,选择一批县级以上合作组织进行重点转化和培育(三县各确定10个、包河区7个、蜀山瑶海庐阳三区各1个合作社作为主抓示范社),夯实示范合作社集群基础,积极引导和推动合作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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