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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农委: 现将《关于推进土地经营承包权流转“双百”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年二月四日 关于推进土地经营承包权流转“双百”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下简称土地流转),不断健全土地流转机制,优化配置农村土地资源,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现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基础,以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发展现代农业为目标,以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有形市场为抓手,以健全管理服务和纠纷调处体系为保障,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为支撑,不断完善“依法有偿、农民自愿、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的土地流转机制,大力培育规模经营主体,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速先进要素向农业农村领域集聚,促进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联动发展,加快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10年,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和“乡村调节、市县仲裁、司法保障”的纠纷调处仲裁体系,完成三县包河区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调处仲裁机构、信息网络平台建设任务;全市力争新增具有一定规模、运作较为规范的土地流转合作社15家、新增流转土地8万亩,流转总量达80万亩。力争到2012年全市土地流转合作社建设达100家,流转土地达100万亩。 三、主要任务 进一步加大市政府《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关于合肥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政策文件贯彻执行力度,突出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建设,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一)健全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体系。一是完善市、县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市、县农经管理部门进一步强化对土地流转的监管管理,重点加强县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规范建设,提升监督管理能力,引导县域农村土地规范流转。二是加快基层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重点加强全市乡镇统一规范,集政策咨询、信息发布、价格评估、合同签订鉴证等服务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交易中心建设。建立市指导、县负责、乡落实的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机制,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全市建设任务完成。按照《合肥市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设标准(试点)》,重点加强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硬件建设。进一步加强村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建设,力争2年内实现全市行政村土地流转服务站点建设的全覆盖,夯实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基础。 (二)健全土地流转纠纷调处体系。认真宣传、贯彻和执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建立健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承包和流转纠纷解决制度和工作体系,依法推动全市土地承包和流转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一是加快市县仲裁组织机构建设。依法加快设立市县两级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依法加强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庭和专兼职仲裁员选聘、培训和组建,提高仲裁人员的调解、仲裁知识水平和处理土地承包纠纷的能力,保障和促进土地流转。二是加快乡镇调解组织机构建设。结合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设,同步设立和加强乡镇土地流转调解组织和调解室建设。积极推进以村民委员会为主的村级调解组织建设,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降低和减少土地流转纠纷。不断规范乡村调解程序,加强调解人员培训,提高土地承包纠纷在基层的调解成功率,促进土地流转顺利推进。三是加快纠纷调解仲裁有序运行的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示范章程》,在总结肥东县经验的基础上,依据仲裁规则和仲裁委示范章程,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纠纷调解仲裁的管理制度体系,努力做到制度齐备,规定明确,可操作性强。 (三)健全土地流转工作机制。一是完善土地流转价格指导机制。进一步加强土地流转价格指导管理,各县区要根据不同产业、不同片区,制定年度土地流转的最低指导价格,加强动态检测,在此基础上形成全市的土地流转价格指导体系,使之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二是完善土地流转经营主体准入机制。进一步加强土地流转风险防范管理,指导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入、流出方进行准入审核,突出对受让方农业经营能力、资信、项目可行性等审查监督,努力降低土地流转风险。三是完善土地流转规范管理机制。按照市县分层负责的原则,以实施土地流转合同制、备案制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管理、土地流转台帐管理、登记备案、合同管理和鉴证以及流转档案管理等十项规范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力度,促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