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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第四届福建省菊花展览(莆田展区)暨第六届莆田市菊花、盆景、雅石展览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一O年二月四日 第四届福建省菊花展览(莆田展区) 暨第六届莆田市菊花、盆景、雅石展览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菊花栽培水平,推动我市菊花产业及菊花文化的发展,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迎接“省运会”的顺利召开,推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的深入开展,特举办第四届福建省菊花展览(莆田展区)暨第六届莆田市菊花、盆景、雅石展览。具体方案如下: 一、展览主题 万花迎省运、菊香溢荔城。 二、展览时间 2010年10月22日开幕,闭幕时间另行通知。 三、展览地点 莆田工艺美术城 四、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福建省建设厅 莆田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莆田市建设局 荔城区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市直有关单位 五、组织领导 (一)为搞好福建省第四届菊花展览(莆田展区)暨第六届莆田市菊花、盆景、雅石展览,经研究决定成立组委会,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李力利(莆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委员:陈万东(市政府副秘书长) 林天耀(市建设局局长) 胡国防(荔城区人民政府区长) 成员:蔡伟民(市建设局副局长)、各县(区、管委会)分管副县(区)长(副主任)、市直有关单位分管领导。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蔡伟民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刘佳静同志(市园林处主任)担任,成员由各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联系电话: 2333606;传真:2281700 (二)组委会下设五个工作组: 1.联络组:负责展出前、展出期间布展联络、发放相关车辆通行证等工作。 责任部门:市创园办、荔城区建设局。 2.技术组:负责菊展的协调及技术指导、布展方案的评审和组织验收、评比工作。 责任部门:市创园办、市园林处。 3.宣传组:负责菊展期间联系省、市媒介宣传报道工作。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 4.后勤保障组:负责展出期间水、电供应及安全保卫等后勤保障工作。 责任部门:荔城区人民政府、莆田工艺美术城管委会。 5.交通保障组:负责展出前、展出期间的交通管制及参观车辆的安排工作(为方便广大市民,展览期间提供公交车辆免费接送市民参观菊展,起讫地点:市政府广场--工艺美术城)。 责任部门:市交警支队、市公交公司。 六、展览主要活动安排 (一)开幕式 (二)莆田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论坛(具体时间待定) (三)评比活动(具体时间待定) (四)闭幕式(具体时间待定) 七、展出规模和任务分配 菊花不少于15万盆、插花作品不少于100件、盆景雅石作品不少于200件。(各参展单位任务分配详见附件1) 八、参展主体、参展要求、参展内容及参展费用 (一)参展主体 参展主体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作为参展单位,每个参展单位设置一个风采展示馆。同时组织发动我市知名企业共同参与。 (二)参展要求 1.每个参展单位各设1个展区,集中展示品种菊、艺菊等。 2.各参展单位要根据菊花展整体规划的区域,在各自范围内进行设计、布置景点。布展时要突出菊花品种和菊花造型,可适当利用其它时令花卉,努力营造集观赏、文化于一体的主题花会。 3.各参展单位选送的各类高、大、长菊花精品不少于4件,由组委会在精品展区集中布置。各参展单位应在布展前将选送精品展示区的菊花品种和数量提前报送菊展组委会办公室。 4.布展及展览期间养护由各参展单位自行负责,由荔城区人民政府统一负责安全巡查保卫工作。各参展单位对本单位展区进行重点检查和管护,并负责本单位的换花及展出效果的维护。 (三)参展内容 各种类型菊花、插花、盆景、雅石作品。 (四)参展费用 展台布置、景点设计、景点制作、景点布置等各项费用由参展单位自筹。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各参展单位适当资金补助。 九、展览规划 本次展览分主展区、精品菊展示区、风采展示区、插花艺术展示区与盆景雅石展示区组成。 (一)主展区。本展区由市建设局负责,主要围绕菊展主题,以“海西应先行、港城当崛起”为主旋律,宣传、推介莆田文化,展示莆田发展成就和精神风貌,以新技术、新工艺展现菊花多姿多彩的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