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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统筹规划,科学编制整合方案。 各县市要组织技术力量和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分析研究拟整合矿区,按照《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及编制要求》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审查要点》,编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整合实施方案。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一)成立机构,强化领导。 为确保全州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顺利进行,州政府决定成立以许正模副州长为组长,州国土资源局、州监察局、州发改委、州经委、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局、州环保局、州安监局、州地税局、州工商局、州商务局、州法制办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州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全州的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配备相应工作力量,保障必须的工作经费,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对工作不力,影响全州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进度的,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实行整合工作进度季度报告制度。 各县市须在每季度末的10日前向州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肖言秀,联系电话:2175396,传真:2176013)报送整合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工作报告要围绕各个阶段工作重点,应包括阶段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推进工作的措施等。州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每季度末的5日前将全州整合工作进展情况汇总上报省国土资源厅。 附件:1.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及编制要求 2.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审查要点 二0一0年二月三日 附件1: 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及编制要求 一、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第一部分 概 述 (一)行政区内矿产资源概况、分布特征(重点成矿区带划分情况)。 (二)行政区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情况(包括探矿权、采矿权设置情况)。 (三)行政区内拟进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的矿区情况(包括数量、范围、挂牌督办重点矿区等)。 (四)通过整合拟达到的预期目标。 第二部分 整合工作部署 (一)整合工作的原则。 (二)整合工作的总体安排(包括组织领导、任务分工等)。 (三)整合实施步骤和时间要求(实施步骤包括确定整合主体、划定勘查区块或矿区范围、办理相关证照等国办发〔2006〕108号文件及国土资发〔2009〕141号文件规定的步骤)。 (四)整合的方式方法和基本要求。 第三部分 整合矿区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方案(各整合矿区分述,附图表) (一)整合矿区矿产资源现状(包括地理位置、交通状况、勘查区块或矿区范围、面积、区域地质工作概况、地质特征、资源储量情况、主要探明矿体分布及相对空间位置关系等内容)。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现状(包括已设置探矿权数量、勘查工作程度及预测资源储量,已设置采矿权数量、整合前各矿山占用和保有资源储量、生产规模,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布局、资源利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等内容)。 (三)整合矿区内拟整合探矿权的基本情况(包括各探矿权人基本情况)。 (四)整合矿区内拟整合采矿权的基本情况(包括各采矿权人基本情况)。 (五)整合矿区探矿权设置方案(包括整合后拟设探矿权数量、各探矿权的勘查区块范围、预测资源储量)。 (六)整合矿区采矿权设置方案(包括整合后拟设采矿权的数量、最低开采规模、各采矿权的矿区范围、保有资源储量、生产规模)。 (七)结论。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 (一)整合工作的经费保障。 (二)参与整合的优惠政策。 (三)整合实施过程中各环节的推进措施(包括明确整合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重点矿区挂牌督办等)。 (四)对拒不参与整合、不按时间和要求完成整合、整合工作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制约措施。 第五部分 附图、附表 (一)分行政区的矿业权分布图。 (二)分矿区的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前后矿业权布置图。 (三)整合矿区整合前探矿权、采矿权名单(表)。 (四)拟整合矿业权一览表(附样表)。 (五)挂牌督办重点矿区一览表。 二、总体要求 (一)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必须以国家和省级矿产资源规划为依据,按照国办发〔2006〕108号文件及国土资发〔2009〕141号文件确定的整合工作基本原则组织编制,做到科学合理优化布局,有利于矿产资源开发综合效益的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