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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加大对企业创新的财政投入。争取扩大省级财政科技投入占财政支出比重,力争省级财政科技投入增长20%以上。各类财政资金重点支持电子信息、民用航空、生物医药、新材料的重点产品研发,设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各市县结合实际,增加实施重大项目的财政科技投入,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增幅15%左右。 3.拓展企业创新的融资渠道。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企业创新的融资服务,开展银行科技支行试点;建立政府参与并主导的担保机构,为企业创新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探索中小企业科技保险的运作模式,推进科技保险试点工作;建立咨询辅导机构,指导企业创新利用国内外的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促进企业创新利用信托融资。 (四)要素保障。 1.保障能源供给。用电、用气指标向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创新项目倾斜,优先保障其枯水期用电。对用电量大的高新技术企业,积极争取直购电试点。 2.保障土地供给。对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创新项目用地给予优先支持。对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款有困难的重点企业和项目,可依法以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3.促进科技资源共享。加快创新平台建设,向企业开放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科技文献共享平台、植物资源共享平台、微生物共享平台、实验动物共享平台、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加强与中科院的合作,依托中科院的科研装备体系,为我省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支持。依托省知识产权局,为企业建立专利专题数据库提供技术支持。建设技术交易市场网上服务平台,支持企业吸纳、输出先进适用技术。 (五)政策保障。 1.实施重点产业技术支撑计划。围绕重点优势产业和产业振兴规划,实施重点产业技术支撑计划,开发、应用一批能拉动内需、改善民生、促进产业升级换代、提高竞争力的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 2.加强税收支持。落实国家和省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扶持政策,重点落实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150%抵扣政策,继续开展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使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所得税减按15%的优惠政策。 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权利人和公众的合法权益,提高行业自律、企业维权的能力。完善职务发明奖酬制度。建立重大事项预警、维权援助和纠纷快速解决机制。 (六)人才保障。 1.加快人才引进。通过强化技术合作和交流,引进高层次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和重点科研单位引进急需科技创新和产业化高级人才的资金和政策支持。 2.加强人才培养。加强重点技术和产业领域的人才培养,加大对重点培养对象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强化相应考核和管理机制。鼓励企业加强人才培养,职工教育经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完善激励机制。加大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推行研发项目招标制、首席专家负责制、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推行力度。对于攻克重点领域核心技术、共性技术和配套技术的个人,给予较高奖励。 |